所謂系統保全服務,是指保全業者提供結合了專業的服務與保全器材,依據消費者的需
求,在平時定期維修、檢視保全標的並提供建議,一有異常狀況發生即有義務為妥善處
理,以提供消費者安全保障的一種服務類型。近年來由於經濟發展、人民財富累積和社
會治安逐漸惡化等影響,有意願支付金錢向警方以外的私人企業尋求額外安全保護的人
越來越多,使台灣的保市場不斷成長,但於此同時保全相關的法規及契約規範卻未經妥
善規劃,例如保全業法、保全業法施行細則中對保全業與保全人員的資格限制不盡妥適
、保全契約中常見有不當免除保全業者應盡義務或免除其損害賠償責任等等的規定,都
使得消費者權益不能受到保障,本文乃以我國法上的規定,尤其是消費者保護法中對於
定型化契約的相關規定檢討目前保全業者使用的契約條款,協助釐清相關的問題。
本文以為系統保全服務契約屬於無名契約的一種,在檢討契約中的權利義務關係時應注
意有無違反誠信原則顯失公平及消費者保護法中的規定。本文的重點則放在對定型化契
約的探討上,目前保全業者使用的定型化契約條款中有不少不當免除或減輕業者的責任
或損害責任義務,應予刪除。本文原則上支持消費者保護委員會所研擬的系統保全定型
化契約範本。至於保全業者與保全人員的資格限制問題,希望在未來修法時能提高標準
並改採證照制度,方能使保全市場健全,提供消費者更安全的保障。
第一章 緒論 1
第一節 研究動機 1
第二節 研究範圍 3
第三節 研究方法 7
第二章 系統保全服務概述 8
第一節 系統保全服務的意義 8
第二節 保全系統的裝置流程 11
第三章 系統保全服務契約 15
第一節 系統保全服務契約的法律性 15
第二節 系統保全服務契約的當事人 24
第三節 系統保全服務契約的關係人 35
第四章 系統保全服務契約的免責條款 44
第一節 免責條款 44
第二節 損害賠償金額之減免 49
第三節 免責條款的探討 63
第五章 其他定型化契約條款 89
第一節 損害賠償 89
第二節 保全服務契約的終止 104
第三節 讓與請求權的限制 107
第四節 緊急處置 114
第五節 保全費用之調整 114
第六節 消費訴訟的管轄法院 116
第六章 結論與建議 118
參考資料 122
附錄 126
Identifer | oai:union.ndltd.org:CHENGCHI/B2002001412 |
Creators | 吳宜平, Wu, Yi-Ping |
Publisher | 國立政治大學 |
Source Sets | National Chengchi University Libraries |
Language | 中文 |
Detected Language | Unknown |
Type | text |
Rights | Copyright © nccu library on behalf of the copyright holder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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