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論文除前言外,本文共分六章十七節,約八萬字。主旨在探討清乾隆四年(一七五九)平服回疆地納入清朝版圖之後,歷乾隆、嘉慶、道光三代(一七六○∼一八五○)九十年間,回疆社會之發展。一般研究此一地區在清朝統治下歷史及社會發展,大抵在時間上均採取二分法。自乾隆二十五年(一七六○)至道光三十年(一七六○)之九十年間為此一地區之前期歷史。自同治三年(一八六四)庫車東干回民馬隆之亂,以及次年中亞阿古柏(yakup beg )入據喀什噶爾,旋番踞整個新疆,使清朝中斷了十餘年統治。迨光緒四年(一八七八)左宗棠勘定新疆,十年(一八八四)置行省,此一地區又進入一新紀元,為其在清朝統治下之後期歷史。
本論文前言中敘明(回疆)之地理位置及基其區劃法,並闡明社會發展之概念及其采探討主題。此外尚包括研究動機、研究方法、研究所用資料及歷來學者專家與此相關之研究。第一章訂為「回疆社會之歷史考察」,考察回疆在清廷進入以前(明末清初)之歷史。本章分三節,首節為政治及社會組織,次為回疆之生產環境及回民生計,第三節則為回疆之文化特徵。回疆地區之早期歷史,除了文化因回民崇信伊斯蘭教(Islam),形成中亞伊斯蘭文化圈之一環外,因受制於準噶爾,故回民生計深受其壓榨。至於其社會組織,亦由於受伊斯蘭教之影響,出現了教士政治(hierarchy)之特色。這種教士政治之特徵卻是形成一種宗教貴族。
第二章訂為「清政府統治制度之建立」,亦分三節。首節敘說清廷平服回疆之經過,其次則為清廷之統治環境建立、統治政策之整訂。第三節盡為清廷之各項行政措施。推究清廷對回疆所採之統治及各項行政措施,大抵均因循專制,稍加變更而已。其統治是採取回民自治,以回官(所謂伯克者)治理回民,而清廷遣駐各城之大臣則立於回官之上,行監督之責。
第三章訂為「回疆社會之文化失調」,回疆社會由於清廷介入所帶來之新文化(廣義之文化),與舊有之文化彼此間不能相互和合,相互滿意。本章即是描述及分析回疆社會之種種失調現象。首節為回疆社會之新貌,敘述回疆社會在清廷進入後之改變。其次則為回疆社會文化失調之形成,分析回疆社會文化失調產生之因素。依照作者之見解,回疆文化失調因素之形成,主要是由於回人彼此之開放權力傾輒,以及在宗教社會中政治和宗教兩種力量相互衝突所致。第三節為清廷對失調現象之疏遵。第四章訂為「回疆社會之經濟活動」,共分三節。回社會之經濟活動可分為農業及商業貿易兩大類,首節敘說回疆之農業活動,次節為商業貿易。回疆之商業貿易分為境內貿易及境外貿易,其境外貿易中亞貿易路線之重要一環。此種境外貿易,對蔥負債嶺周邊之游牧部落影響相當大,彼等轉販貨物遠達地中海沿岸。第三節為回疆地區經濟活動中之銀錢比價問題,從此種銀錢比價相互波動現象,可以觀察其經濟活動之榮枯。
第五章訂為「回疆社會之發展」,本章共分三節。首節對乾、嘉二代回疆之社會關係加以檢討之後,作者指出回疆社會之發展至道光年間產生嚴重之社會失調(Social Maladjustment)。所謂社會失調,即個人或團體無法或與社會環境維持和關係之過程或現象。(雲五社會科學大辭典社會之部,頁七十八。)回疆社會最明顯及最嚴重之社會失調即是發生回亂。作者對回亂加以分析其原因,主要是由宗教、政治及經濟之因素。所謂宗教因素,為宗教領遵者之鼓動及宗教社會內部之不和所致。至於政治及經濟兩因素則互為表裹;吏治之種種弊端。道致回民遭受剝削及壓榨,遂使回民鋌而走險。第二節為清廷回亂因素加以疏遵及採取之對策,此不外乎自回疆社會之經濟及吏治兩方面加以著手。第三節為清廷對回疆地區之開發,此種開發是鑑於回亂之頻仍,故採取移殖內地民人於回疆地區,以祈遇制邊釁之叢生。
第六章為「結論」,共分兩節。首節對回疆社會九十年間之社會與文化變遷作一觀察,次節為清廷回疆社會控制之商榷,檢討清廷乾、嘉、道三代九十年間經略回疆所採之政策及其得失。
本論文承指遵教授林恩顯先生詳盡指道,並所長劉義棠先生平日多番教誨,獲益良多,在此特致由衷謝意。
Identifer | oai:union.ndltd.org:CHENGCHI/B2002007451 |
Creators | 李生辰 |
Publisher | 國立政治大學 |
Source Sets | National Chengchi University Libraries |
Language | 中文 |
Detected Language | Unknown |
Type | text |
Rights | Copyright © nccu library on behalf of the copyright holder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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