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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攬契約之物之瑕疵擔保責任-以工程契約相關問題之探討為核心

工程之承包商除依照工程契約,應如期完工外,尚應確保工程得以如質完工,亦即承包商需對工作物負擔瑕疵擔保責任,而不論是仲裁、調解或是訴訟案件,因瑕疵所生之爭議,實屬常見,殊值重視。
本文就承包商工程瑕疵擔保責任之爭議略分為三部分:第一部份為工程契約之性質為何?其中關於工程契約之定性將影響?工程契約種類?外國契約範本應為如何之適用?此等將於本文第二章討論。
第二部分是如瑕疵係因業主指示或提供材料所導致者,承包商是否仍須負擔瑕疵擔保責任?進步而言,於監造單位於材料施作前已先行檢驗材料,如瑕疵因材料所生者,則應由何者擔負該瑕疵風險較為合理?又如係驗收通過事後發現瑕疵者是否會改變承包商之瑕疵擔保之責?於此確認承包商之瑕疵擔保責任範疇。另外,工程瑕疵因如何認定亦屬該部分探討之核心。
第三部分主要係依照工程流程探討各工程階段所遇到的工程瑕疵問題作一分析檢討:1、施工中:主要係針對施工中如業主已發現瑕疵可否事先主張瑕疵擔保責任?估驗款之性質為何? 2、完工:完工之定義?完工與瑕疵有無關係及關係為何? 3、完工至驗收合格前:承包商有無重作義務?減少報酬請求權的計算方式?減價收受制度與減少報酬之異同?常見工程契約之損害賠償為何? 4、保固:保固性質為何?其與法定瑕疵擔保責任有何異同?保固期間與法定瑕疵擔保期間為何?
就上揭議題本文先指出我國工程實務常見爭議,再以日本及德國學說與實務之比較法相關研究出發,另輔以外國契約範本例如AIA、FIDIC以及日本契約範本為比較,並提出本文之見解及解決方案,以期能解決實務上的適用問題及對學說之爭議提出一己之見。

Identiferoai:union.ndltd.org:CHENGCHI/G0096651003
Creators姚怡菁
Publisher國立政治大學
Source SetsNational Chengchi University Libraries
Language中文
Detected LanguageUnknown
Typetext
RightsCopyright © nccu library on behalf of the copyright hold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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