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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體道路設施穿越私人土地空間使用權取得有關問題之研究

用地取得乃為推動任何建設計畫之基礎條件,如何以「侵擾最少」、「費用最省」
的方式取得需用空間之使用權,乃為立體道路建設上之重要課題。
本研究首由空間權及相關補償理論之回顧,建立本研究立論之基礎理念;其次針對
現制徵收公共工程用地所生問題之癥結加以析述,同時從法理面、財政面及行政面
之評估發現:空間使用權制之運用於立體道路路權取得上,較之傳統土地徵收方式
確有其適當性。因此,本研究乃引介分析國外有關公廿設施穿越土地部分空間之權
利取得法制,同時於檢討我國相關律法之未週延處後,分別針對空間使用權取得模
式、補償法則,又其配合調整法規第三方面之重要課題加以研議,此中除指出「區
分地上權」應足為我國空間使用權制之最適權利類別外,並研擬其於運用上所生侵
權補償之計價法則,兼而提出建立區分地上權制所應配合增修訂法規條文之建議。
最後,則將本研究之推論過程予以歸納,據以指出立體道路建設採區分地上權制取
得路權時,所應考慮調整之方向如下:
(一)從速修改土地徵收有關法規,納入「權利徵收」觀念。
(二)妥適規範區分地上權之補償辦法,並賦予當事人得尋求法律救濟之管道。
(三)從速修改都市計畫法及公共法等相關規定,以使道路與建物得以立體分層使用

Identiferoai:union.ndltd.org:CHENGCHI/B2002004290
Creators黃至羲, HUANG, ZHI-XI
Publisher國立政治大學
Source SetsNational Chengchi University Libraries
Language中文
Detected LanguageUnknown
Typetext
RightsCopyright © nccu library on behalf of the copyright hold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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