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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離職後競業禁止條款-所有權之於知識工作者的思辯

本文的發展脈絡過程中,圍繞著所有權的範疇以及因著所有權所發生的諸多禁錮的問題;其中,筆者所關注的主題—競業禁止條款—在最近的勞動學界,引起廣大的討論,而在台灣勞資糾紛的角力賽中,也日漸將競業禁止相關的問題揭示世人。本文著重以勞工的角度來論述主題,無意探討法院各個判決所採用的見解,或法律或管理界的說法,只就離職後競業禁止這個問題的概念輪廓做理論性的批判,以免有無法將主題聚焦之憾。
法院主導了台灣競業禁止議題的發展,各級法院先後以各種標準來裁判爭議,而這些標準通常援引自外國的立法例,尤其以德、日兩國為主;行政機關也採用法院的看法,訂立出契約的範本,以資勞資雙方各自遵守。回頭看台灣的僱傭關係,資方的強大經濟實力,足以位居契約訂定的主導地位,勞方根本無置喙的餘地,所謂契約自由,只不過是默認資本主義的生產結構下的假象平等,弱勢的勞工只能任憑資本家的宰割。
知識工作者在時空的接移下,成為現今工業生產的大多數工人階級,但是許多虛無的意識,讓這群工人階級模糊了自身的地位;競業禁止的議題一出現,讓原本的這群知識工作者受盡更多的桎錮,並且遭遇更大不利益的對待。除了在交換過程的剝削外,離職後這群知識工作者依然無法脫離控制,資本家利用更有力的法律工具來支配勞動力的流動,資本家或許提供補償予工人,但是對於自由的限制,卻以議價的方法給付。
因為競業禁止無法可管,所以更應該思考競業禁止問題的未來走向,而這個議題或許是重新審視台灣被扭曲的勞資關係之新契機。

Identiferoai:union.ndltd.org:CHENGCHI/G0089262015
Creators陳政杰
Publisher國立政治大學
Source SetsNational Chengchi University Libraries
Language中文
Detected LanguageUnknown
Typetext
RightsCopyright © nccu library on behalf of the copyright hold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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