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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企業國際上自創品牌策略之研究

我國產品對外出口金額雖然龐大,但是國內業者大部份係以委託代工(OEM)從事生產。限於廠商規模及企業體質等先天限制,OEM生產事實上亦是過去我國賴以擴充對外出口手段上的唯一選擇。近年來,隨著新臺弊的大幅升值、人工成本急劇上揚、以及東南亞等勞工低廉國家的興起,使得許多產業面臨嚴苛的挑戰,不得不加速謀求升級,因此有必要推廣自有品牌之策略。
本研究之目的是嘗試自「企業策略」的角度,探討臺灣企業在國際上自創品牌之必要性、成功關鍵因素、及實行過程等相關主題,故針對四家在國際上已成功自創品牌之企業,進行深入的個案研究。本研究之探討範圍僅限於國際市場,故以國內市場為主的自創品牌企業不在討論範圍內;並採廣義自創品牌之定義,因此不論是企業自行創設品牌、購併或租用品牌、聯合品牌皆在討論範圍之內。
研究對象的選擇原則,須為「中華民國自創品牌協會」之正式會員,或是符合該會正式會員入會資格者,以確定有自創品牌之經驗;同時為了能比較不同產業間之差異,訪談公司儘量以不同產業為依據。基於以上之條件,本研究選擇了四家公司作訪談的對象,分別是弘崧關係企業、光男企業、神達電腦公司、艾鉅科技公司。
經過理論及個案探討之後,得到以下十二項相關的命題:(1)當特定產業區隔之主要競爭優勢在「生產活動」時,若原製造地之生產優勢在消逝中,則企業傾向尋求另一個有生產優勢之地區製造;反之,若產業區隔之主要競爭優勢在「行銷活動」時,則企業會增強行銷功能。(2)當企業研究發展能力愈強時,需要利用行銷力之傾向愈低;反之,當企業研究發展能力愈弱時,愈需要強的行銷能力支援。(3)在某產業區隔中,技術供應商愈多、愈分散時,行銷活動愈重要。(4)在技術層次較低之產業區隔中,行銷活動比研究發展活動重要。反之,在高科技產業區隔中,研究發展活動比行銷活動重要。(5)單一產品產量愈大,或產品線愈完整,品牌之投資報酬率愈高。(6)當目標市場規模愈大時,自創品牌愈易成功。(7)各價值活動或功能愈強的公司,自創品牌愈易成功。(8)當企業至少在一項價值活動中佔有優勢,或是可經由合作取得優勢時,才可能透過策略結盟的方法,繒強自創品牌之能力。(9)二家企業在各項價值活動之互補程度愈高時,愈能利用策略結盟的方式自創品牌,而且自創品牌成功之機率愈大。(10)當產業成熟底低,而且化司間有技術落差時,企業愈容易產生OEM與自創品牌共同在之現象。(11)當一企業自創品牌之產品銷貨收入愈不穩定時,愈容易產生OEM與自創品牌共同在之現象。(12)當產業在生產活動有規劃經濟效果時,企業有自創品牌時,愈容易產生OEM與自創品牌共同存在之現象。
本研究並歸納出以下幾點結論:(1)自創品牌代表企業整體策略之重新設計。(2)成功的自創品牌需要公司各條件之共同配合,彼此配合程度愈佳,成功可能性愈高。(3)「自創品牌決策」取決於產業區隔的關鍵價值所在。(4)適度的運用「策略結盟」,增強自創品牌之基礎或能力。 (5)原廠的委托製造(OEM)與自創品牌並不互斥。(6)自創品牌策略可以是防禦式或攻擊式的。(7)創業家精神有且於一企業從事自創品牌之行動,但這只是必要條件而非充分條件。(8)策略行動在不斷補充或增強企業之價值鍊。(9)以原有資源或優勢發展新的資源或優勢。(10)策略之意義在結合本身資源與外界機會。(11)輪流集中有限資源完成關鍵事項。(12)結盟關係中著眼長期利益。

Identiferoai:union.ndltd.org:CHENGCHI/B2002005468
Creators黃蕙娟
Publisher國立政治大學
Source SetsNational Chengchi University Libraries
Language中文
Detected LanguageUnknown
Typetext
RightsCopyright © nccu library on behalf of the copyright hold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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