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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來政權與地方菁英——以1950年代農會改組為例

在過去的研究上,對於台灣本土菁英的連續性是否受到政權轉移的影響而有所變動,咸認為本土政治菁英的大規模變動可以1947年的二二八事件作為分水嶺。然而仔細探究其研究樣本,係以議會政治菁英作為對象,而非全面性地論述「政權替換與菁英流動性」兩者之間的關係,因此除了議會政治菁英之外,二二八事件是否也對其他領域的菁英流動造成影響,值得進一步深入分析。根據既有研究,農會被視為地方領導層級中對地方施政影響力最大的團體,而農會理、監事及總幹事則在地方上具有相當政治力量,因此農會可說是地方「重要權力人物」聚集的團體,因此本研究欲從戰後初期農會之接收迄1950年代農會三次改組之情形,比較農會領導人物的組成份子與改組前的差異,以探討「政權替換與菁英流動性」兩者之間的關係。
日治末期為求統制經濟物資,台灣總督發佈「台灣農業會令」,成立三級制農業會,將產業組合與農會兩大組織合併於同一系統。由於這些發展於市街庄的產業組合係地主仕紳階級出資組成,因此農業會成立之後,這些地方菁英遂被聚集至農業會組織之內。1946年,重新選舉各級農業會理監事,地方菁英重新掌握農業會組織,取得原本受官方統制的農業會的主導權。1947年二二八事件發生,並未改變農會組織,分析戰後初期各縣市農業會的領導幹部名單及經歷,其延續率高達81%,未因二二八事件產生中斷。
1949年台灣省主席陳誠下令合併農會與合作社,嚴格限制農會會員資格及各級農會理監事比例,進一步排除舊地主仕紳階級之勢力。經過台灣省參議會的反彈,非農民以外之地主仕紳階級仍得為會員,但在各級農會代表及理監事名額中,最多只能佔有1/3。1950年韓戰爆發,在美國反赤化及國民黨脫動員化的內外雙重因素下,國民黨利用農復會的支持,展開對農會的組織變革及農會人事改選,不符合會員資格者一律改為贊助會員、僅能擔任農會監事一職,並不得超過1/3,達到淨化農會的目的,舊地主仕紳階級逐漸被排除於農會系統之外。其遺留下來的空位,部份由新崛起的地方派系以自耕農或專業技術人才的身份進入填補,成為農會系統的新菁英;部分則就原有農會系統中扶植新勢力,而經過土地改革之後,地主雖然仍持有地主保留地,得以自耕農身份留在農會系統,但其影響力於農會淨化之後大不如前,農會改由地方派系以及國民黨培植的新勢力所掌握。
總的來說,從擔任縣市級農會幹部的地方菁英的流動性而言,1953年可視為一個分水嶺,地方派系競爭越激烈的縣市,其斷裂性越高。同時,國民黨藉由重新修改農會組織制度、會員資格認定及透過選舉與提名的方式,順利將農會系統內新崛起的地方菁英收編在國民黨之下,建立起國民黨的統治基盤。

Identiferoai:union.ndltd.org:CHENGCHI/G0094158002
Creators黃仁姿
Publisher國立政治大學
Source SetsNational Chengchi University Libraries
Language中文
Detected LanguageUnknown
Typetext
RightsCopyright © nccu library on behalf of the copyright hold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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