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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非的領導學說在學校行政上的啟示與運用

現今學校行政運作,在民主開放的風氣中,教師法的通過、教師會的成立、教評會的設置,校園更形紛擾多事,學校行政的領導,與往昔完全不同,「自主式領導」會產生多重領導、目標無法落實的弊病;而「集權式領導」 雖重視效率、紀律、 競爭力強,卻也因此忽略人性化的個人需求。 如何讓學校行政能順利推展,領導的理念與策略就更形重要,研究者欲藉韓非領導哲學之探究,古籍新用、活用,賦與學校領導時代新意,解決學校行政領導統御的問題,提升學校行政效能。
為達到本研究的研究動機與目的,本研究採用歷史研究法、文獻分析法為主要研究方法。本研究試圖從韓非領導學說中歸納出一套可行的領導模式。在建構此領導模式的基本架構時秉持著「他山之石,可以攻錯」的想法;參酌西方領導的特質論、行為論、情境論,將韓非在領導學說中任法、用術、集勢中的核心思想作一分析整合,藉此建立韓非領導學說之系統,提供學校行政領導新的啟示與方向,經研究後獲致以下結論:
一、領導人宜具備之人格修養為:(一)重於公利;(二)因法致強;(三)公平無私;(四)信賞必罰;(五)無為虛靜;(六)力守沉默;(七)中才之資;(八)權謀方術。
二、領導者宜採行之領導行為:(一)易知易行;(二)職權分明,負責盡職;(三)因材器使,初任試用;(四)專任責成,養用合一;(五)升遷有序,進退有據;(六)舉賢不避親仇(七)形名之道(八)參伍之術;(九)通權達變;(十)合參審驗;(十一)力求功用;(十二)防姦之術
三、領導者宜採行通權達變之領導原則:(一)依法授命;(二)力求功用;(三)順應時勢;(四)量能授職
最後依據研究結果與結論,提出具體建議,以作為國民中學、教育行政機關、個案學校以及未來研究的參考。

Identiferoai:union.ndltd.org:CHENGCHI/G0094911013
Creators周寤竹
Publisher國立政治大學
Source SetsNational Chengchi University Libraries
Language中文
Detected LanguageUnknown
Typetext
RightsCopyright © nccu library on behalf of the copyright hold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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