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商前往中國大陸投資方興未艾,然台商跨海投資中國大陸,不慎觸法,鎩羽而歸,卻仍時有所聞。由於當前中國大陸租稅環境相較於20年前已截然不同,租稅優惠措施為配合其階段性的經濟政策而不時修正,稅制法規亦不斷推陳出新,稽徵管理亦逐步朝電子資訊化發展,此時台商投資中國大陸宜按步就班,不可貿進,經營管理未臻成熟者,不但無法與當前中國租稅環境接軌,一旦管理稍有不當或過度輕忽租稅風險,則有可能血本無歸甚至身陷囹圄。
事前瞭解兩岸投資相關法令與議題,對有意前往投資的企業,將有助於集團企業之投資規劃,而事前企業功能自我檢視,可以釐清兩岸三地關係企業的各自定位,並為商業模式進行合理之安排,以減少觸法之機會;對已經前往投資的企業,則可以重新檢視法令遵循之程度,並再次就現有商業模式進行自我評估,以察覺租稅風險之所在,進而可以修正當前商業模式,俾使企業達到永續經營之目標。
本研究透過實際個案分析,發現其中國大陸子公司在經營結果上出現連年虧損但營業規模卻逐年擴張之不合理現象,再加上該公司係屬上櫃公司,財務資訊相當透明,集團企業整體獲利的結果,對映子公司的虧損,更益增其大陸子公司的移轉訂價風險,而其主要癥結則在於投資規劃之初未以企業功能與風險承擔的角度制訂內部價格訂定機制,另外,對於長駐中國大陸的台籍幹部的個人稅負問題,亦因未依循現有法令規定,而平添個人之租稅風險。
藉由兩岸法令與移轉訂價等相關文獻的探討,在瞭解個案公司營運目標及現有商業模式後,本研究透過企業內部價值鏈功能與風險分析,為個案公司釐清該集團中各企業定位,在經過產品特性、商業模式與成本型態評估後,本研究認為在本個案中成本加價法是可以合理分配內部利潤並為兩岸政府移轉訂價所接受的計價方法,故建議個案公司以此發展常態性內部訂價機制,另外也建議個案公司降低第三地公司之成本加價率,以合理反應交易之實質狀況,再者個案公司可運用中國海關所提供之保稅物流中心的視同出口之功能,以節省運送成本,最後建議個案公司協助長駐大陸台籍幹部依法申報納稅,以降低個人在中國大陸所承擔之租稅風險。
Identifer | oai:union.ndltd.org:CHENGCHI/G0091932308 |
Creators | 許錦龍 |
Publisher | 國立政治大學 |
Source Sets | National Chengchi University Libraries |
Language | 中文 |
Detected Language | Unknown |
Type | text |
Rights | Copyright © nccu library on behalf of the copyright holder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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