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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傳勞動者勞動條件與權益之研究-以報社記者為例

資訊科技是一種知識,也是一種新的文化,在引進新的科技之時,必然會與原有的傳統文化發生衝突,資訊科技的發展將對工作內容、工作方式與組織管理以及勞工關係造成影響。勞動型態將會產生距離策略的勞動彈性化,工作不再侷限於固定的時間、工作地點,勞工可以遠距離工作,在家工作,但也減少了人際關係的相處機會,工作更重視智力而非體力,且將對原本的勞資之間互動產生了新的影響,電傳勞動即是一種順勢而生的一種非典型工作型態。
電傳勞動是勞動市場彈性化運作之下,產生的新興工作型態,電傳勞動在歐美各國都實行已久,使用電傳勞動的企業與人口已經有一定的提升,現階段我國尚未就電傳勞動制訂專法加以規範,因此電傳勞動者在我國之法律地位仍須依照傳統勞動法原則規範之,勢必對我國勞動法規帶來相當大的挑戰,對電傳勞動者的保障更是不足。故本研究的主要目的是希望能夠透過個案研究的方式,從中發現全職受僱的電傳勞動者在我國現存的勞動關係體制之中所產生的問題。
研究結果發現,電傳勞動的工作方式有別於傳統的集中職場,勞務給付突破時間與空間的限制,在工作時間與工作地點呈現分散與多樣化之下,對我國勞動法規的確實帶來衝擊。電傳勞動者在工作時間、薪資結構與計算方式、教育訓練、員工調動以及其他企業內的福利,包括休假、職業災害認定與補償等,確實與一般傳統勞工有些許的差異存在,而我國的勞動法令都是依據傳統的工作方式所制定,因此有許多適用上的困難與模糊之處,而在缺少法令規範之下,對於從事電傳工作之勞工易造成權益上的損害。
在集體勞動權益方面,電傳勞動者的特性即工作場所分散,不易接收工會方面的訊息,且勞工之間缺乏互動與溝通,在勞動意識上本就不易凝聚,此外,電傳勞動者往往強調專業以及獨立性作業,對於工會的依賴性並不高。工作地點的分散,使其很難對組織產生認同感與歸屬感,造成流動率偏高,缺乏集體意識。另一方面,我國工會的功能不彰,缺少與雇主協商的能力,在保障會員的權益上有限,以致於電傳勞動者加入工會的意願上並不高。
綜合以上所言,電傳勞動的工作型態突破了固定工作時間與地點,對於電傳勞動者的勞動條件與權益的確會造成一定影響。雖然在台灣並無電傳勞動者的統計數據,但依照國外的發展情況,再加上我國通訊基礎設備日益完善,電傳勞動在台灣仍有很大的發展空間,應及早研擬因應之道,以維護並保障電傳勞動者的勞動權益。

Identiferoai:union.ndltd.org:CHENGCHI/G0952620101
Creators吳炎烈
Publisher國立政治大學
Source SetsNational Chengchi University Libraries
Language中文
Detected LanguageUnknown
Typetext
RightsCopyright © nccu library on behalf of the copyright hold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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