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績制」強調以公平的競爭方式,遴選功績最優者擔任職務,而依公務人員陞遷法之規範意旨,公務人員之陞遷應注重個人「資」與「績」,但「功績制」是否落實在公部門人事陞遷政策上,現行升遷制度是否實現「機會均等」,並讓人感到公平與滿意,實有進一步探討的必要。本文以中央機關薦任第9職等「科長」之陞遷經歷為研究對象,其歷經科員、專員等職務歷練,亦是機關晉陞簡任人員之重點培育對象,具備過去陞遷歷史及未來陞遷機會;復以科長具有瞭解政策指令,並指導部屬執行之「承上啟下」功能,所扮演腳色舉足輕重,因此其陞遷情形之重要性不言而喻。
本研究發現包括:一、應提高工作表現之比例:過去的陞遷制度是強調資歷,近年來,陞遷制度愈來愈傾向以功積為基準或以「績效導向」為準。二、宜縮短職缺甄補時程:避免機關延宕用人之時效,導致業務推行不利。三、陞遷方法以內陞為主並輔以外補,一方面能鼓勵組織成員發奮爭取更好的表現,以獲得擢升;另外也可增加組織與外部機關間的人才交流,。四、規劃快速陞遷管道,拔擢優秀人才。 五、多提供部屬表達意見的非正式管道與平台,讓上級長官更能聽見部屬真實的聲音。
Identifer | oai:union.ndltd.org:CHENGCHI/G0097256008 |
Creators | 李凰詩 |
Publisher | 國立政治大學 |
Source Sets | National Chengchi University Libraries |
Language | 中文 |
Detected Language | Unknown |
Type | text |
Rights | Copyright © nccu library on behalf of the copyright holder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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