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在一國的經濟發展過程中,扮演相當重要的角色,隨著經濟的發展程度愈高,對金融的依賴則愈深。因此,一旦金融體系發生危機,可能造成支付系統的中斷,對一國的經濟與社會都會造成重大不利的影響。因此,存款保險制度的建立,其宗旨便是在防止此種危機的發生,以維護金融體系的安定與保障存款人的權益。
由於金融產業環境特殊,存款保險在制度的設計上,亦面臨諸多不易克服的問題。在本論文中,提出幾個重要相關的問題,並配合美國存款保險制度的發展經驗,提出分析探討。
本論文認為:在組織經營上,政府應介入存款保險制度的運作,才足以維護金融安定。在投保方式方面,基於政策性質,亦應以強制參加為宜。在訂價方面,應加強隱藏價格(監理措施)的發展,不宜過分強調風險費率的功能。在處理問題金融機構時,應及早建立一套因應措施,對問題機構予以迅速解決,避免造成損失擴大。
我國存款保險制度的成立較慢,在組織架構的設計上仍未臻完備,本文透過多項相關問題的探討,提供有關方面作為決策之參考。
Identifer | oai:union.ndltd.org:CHENGCHI/B2002003336 |
Creators | 李炳昌, Lee, Bing Chang |
Publisher | 國立政治大學 |
Source Sets | National Chengchi University Libraries |
Language | 中文 |
Detected Language | Unknown |
Type | text |
Rights | Copyright © nccu library on behalf of the copyright holder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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