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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響我國委員會決議送交黨團協商因素之研究 / Party Negotiation or Not: Decision Making in Committees

自第四屆起法制化的協商制度將國會從多數決原則帶往以黨團為單位,直到第二波國會改革賦予委員會決議是否將議案送交黨團協商的權力,企圖解決第四屆委員會功能被黨團協商機制架空的情形。然而,本研究檢視第五屆與第六屆由委員會決議是否送交黨團協商的提案,發現仍有合計48.1%被委員會送交黨團協商。本文的研究問題即在探討委員會決議是否送交黨團協商是受到哪些因素影響?如何做出決議?席次多寡不同的政黨是否對於送不送協商有不同的態度?

本研究認為,政黨在影響委員會決議是否將提案送交黨團協商上具有影響力,其中又以小黨的態度最為關鍵。相較於小黨在院會多數決原則下的弱勢,透過黨團協商小黨能夠發揮數倍於自己席次比例的影響力。小黨將其他政黨的提案送交黨團協商來達成阻絕的目的,或者透過交換的方式來讓自己的提案能完成協商。小黨偏好黨團協商此審議進程,藉由黨團協商機制小黨對自己的偏好的提案有正面的議題設定能力,同時阻絕其他政黨的提案,即負面的議題設定,因此小黨會企圖使委員會做出將提案送交黨團協商的決議。小黨得透過黨籍委員以及所屬的召集委員促使委員會做出將提案送交小黨偏好的審議進程的決議,即送交黨團協商。

本研究蒐集第五屆、第六屆所有達到委員會決議是否送協商的審議進程的提案,研究結果發現小黨確實影響委員會決議是否送交黨團協商,除此之外,委員會屬性包含委員會專業程度、決議會期以及提案屬性包含有無對案、提案內容、提案規模、是否屬技術性提案也會影響委員會決議是否送交黨團協商。

關鍵詞:黨團協商、委員會、小黨、召集委員、議程設定

Identiferoai:union.ndltd.org:CHENGCHI/G0095252001
Creators王北辰
Publisher國立政治大學
Source SetsNational Chengchi University Libraries
Language中文
Detected LanguageUnknown
Typetext
RightsCopyright © nccu library on behalf of the copyright hold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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