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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知識商品的交易市場研究∼以SIP(矽智產)產業為例

二十一世紀是知識經濟世紀,知識已經從過去形而上、抽象的觀念,逐漸融入下層物質經濟的體系之中,而且知識也開始取代土地、勞力與資本等舊有生產要素,成為經濟體中最重要的生產要素。我們可以從產業價值活動分析中看出,真正能夠為企業帶來高額經濟利益與長久競爭優勢的都是含有豐富知識內涵的部分。Leadbeater在「知識經濟大未來」一書中提到當在消費知識時,我們並未擁有知識,知識的所有權(產權)仍是歸發明者所有,買方購買知識的行為反而像是複製或再生,知識非但不會因為使用而消失,反而是將知識散佈開來。
而在SIP(semiconductor Intellectual Property)產業中我們也可以觀察到同樣的現象,對於SIP的使用者(也就是買者)而言,他所買到的並不是SIP本身,而只是SIP使用的權力,對於買者而言,他們所要的是使用這個知識,而使用並不一定要擁有,而且行使這兩種不同的權利將要付出的代價(價錢)亦是差距極大的,於是,重複的利用這個SIP,不斷的複製及製造產品,對於SIP本身並不會耗損或消失,它將被重複使用到由於知識的折舊以及技術過時等問題發生之後淘汰。
由知識經濟蓬勃發展的趨勢看來,知識商品將會在未來扮演重要角色,但是對於此一主題的研究卻尚未受到重視,大部分的研究多探討的是知識資源或是知識管理等議題,對於知識型商品的特性、如何進行交易等問題都尚未有十分明確的回答,於是,本研究以最近最受注目的SIP產業為研究對象,針對知識型商品的交易模式與一般商品之間的差異以及知識的特質是否會對將亦造成影響,知識型的商品是否具有其獨特的操作條件進行研究。
經過研究之後本研究有以下幾點結論:
1. 知識生產者:企業內部必須配合以良好的知識管理流程,以便將知識商品「package」,進入知識市場買賣。
2. 同時可能是生產者及使用者的廠商:這一類廠商如IC設計公司、IDM公司、EDA公司等,其內部除了必須有良好的知識管理流程之外,還需搭配完善的資訊流通系統及內容完整的資料庫,以便不同的部門之間能夠方便的進行SIP的重複使用;企業文化也應大力提倡SIP的重複使用,鼓勵設計工程師多多使用SIP進行設計工作,讓企業內部真正落實SIP的重複使用。
3. 買賣過程:目前市場中買方雙方最大的問題即是「雙方無法對知識的價值產生共識」以及「資訊揭露」與「經驗財」這三個項目。由於「知識」無法試用,因此,在買賣的過程中會產生對價值的質疑,而買賣進行之後,由於賣者要將知識重複販賣,因此,不能夠讓第一位買者有機會將知識洩漏,或是將知識「偷走」的情形發生,因此,「知識的保護」在交易過程中扮演重要的角色。
4. 對買者而言,因為希望在買賣進行之前能夠先確定知識的價值,因此會希望賣方能夠透露部分的資訊給買方試用,雖然賣方不願,但是會透露少許的知識,不過即使如此,對於產品價值及功能的判定幫助仍是有限,因此,對於那些已經被使用過經過價值認證的SIP元件,自然使用起來才會比較安心,但相對而言,這些SIP的價格也會比較高。
5. 資訊揭露:利用中立的第三者,在交易中扮演防止資訊揭露過度的角色,是SIP市場中一個比較特別的情形,由於不希望買方得知所有的核心知識,藉由將知識分散的方式進行交易,來確保在交易能夠順利進行的前提之下,賣方仍能保有其SIP的技術知識不被剽竊。
6. 交易模式:本研究提出三種交易的模式,其背後的含意代表著希望藉由不同的交易方式來保護有價知識的適當揭露,以及不同的廠商類型也影響到交易模式的選擇。

Identiferoai:union.ndltd.org:CHENGCHI/A2002001618
Creators曾瑜玉, Tseng, Yu-Yuh
Publisher國立政治大學
Source SetsNational Chengchi University Libraries
Language中文
Detected LanguageUnknown
Typetext
RightsCopyright © nccu library on behalf of the copyright hold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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