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成長與產業結構的變遷,使得土地使用變更行為的產生,成為一種必然而難以避免的結果。針對有些土地由低價值變更為高價值土地,地主未曾對土地進行任何投資改良,卻獲取大部分變更利得,即所謂社會自然增值部分歸於一已之私。因此,本研究對目前台灣地區土地使用變更利得分配方式予以探究,並試圖提出土地使用變更利得分配模式,作為未來政策施行之參考。
為改善現況問題,本研究將土地使用計畫過程區分為四階段:1.計畫構想提出階段;2.計畫擬定階段;3.計畫審議通過階段;4.計畫實施開發階段,將法定程序之變更利得界定在第三階段,此一利得應歸屬社會大眾所有,然而由於實際估算變更後地價不易,因此藉由實際土地使用變更行為(包括開發行為),利用整地後地價反推變更後地價,其中同時考慮投資報酬觀點,透過數學模型的建立來說明土地使用變更利得分配。
基於對土地使用變更利得分配現況探討,利用二個個案分析現況與本研究所建立模式差異,認為土地使用變更利得分配比例應以彈性方式處理,透過給予地主(或是開發者)一合理報酬方式,計算實際可拿回可建地比例。實際上,所估算地價的不同,將影響土地分配比例。因此,建議未來應建立完善估價制度,並將土地使用變更利得分配模式予以立法加以規範,且擬訂完整具前瞻性之國土資源分派計畫,使土地使用變更利得分配更為公平合理。
Identifer | oai:union.ndltd.org:CHENGCHI/B2002003679 |
Creators | 周佳音, Chou, Chia Yin |
Publisher | 國立政治大學 |
Source Sets | National Chengchi University Libraries |
Language | 中文 |
Detected Language | Unknown |
Type | text |
Rights | Copyright © nccu library on behalf of the copyright holder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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