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主張辨明作為官方意識形態與作為社會理論的兩種馬克思主義,以便尋繹出以馬
克思主義為分析方法進行法律研究的可能性。本論文各章論旨如下:
第一章:係就馬克思一生與法律有關的思想事業作一總覽;
第二章:嘗試整理馬克思主義的理論典範。筆者將之歸類為四個次級範疇,分別為1
作為馬克思主觀社會關懷起點的人學與異化論;2 基於其人本主義而用以從事客觀社
會觀察的歷史唯物主義;3 對於批判對象資本主義社會的分析;4 作為消除資本主義
異化現象手段的階級鬥爭;
第三章:係以「財產關係式生產關係的法律用語」一述句,於闡述柯亨、柯林斯、史
東三氏的理論過程當中,試圖澄清法律的本質,以驗證歷史唯物主義對於法律現象的
分析與解釋功能;
第四章:探討資本主義的法權形式如何在資本主義的社會生活實踐之中型成的問題。
筆者則將切點放置在商品交換的行為,並分析馬克思的法價值論,同時認為資本主義
法價值之內化到人們的法律意識之中,主要乃依靠意識形態國家機器的社會化功能;
第五張:本章探討以法律改革作為階級鬥爭目標的可行性。法律鬥爭之所以可能,是
因為法律本質上即具有相對獨立性,統治階級內部宗派間的利益衝突也為階級鬥爭創
造了有利的形勢。本章乃接著介紹英國勞動法制、法國第二共和憲政法制、與德國一
八四八革命法律鬥爭的經驗。最後則批判無產階級專正之理想政體巴黎公社置缺乏實
行民主的可行性;
第六章:最後本文則藉由探討馬克思主義最受爭議的法律消亡問題,比較自由主義的
社會契約論,重新肯定法律對於人權維護的重要性。
Identifer | oai:union.ndltd.org:CHENGCHI/B2002004263 |
Creators | 曾建元, ZENG, JIAN YUAN |
Publisher | 國立政治大學 |
Source Sets | National Chengchi University Libraries |
Language | 中文 |
Detected Language | Unknown |
Type | text |
Rights | Copyright © nccu library on behalf of the copyright holder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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