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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層下陷地區居民對地下水願付價格之研究--條件評價法之應用

臺灣西南沿海地區由於超抽地下水,地層下陷情形日益嚴重,究其原因乃地下水資源在國內仍處於「自由財」的狀態,用水兔費,使用自然缺乏效率,因而建立使用者付費制度,以確實維護地下水財產權,為當務之急。惟地下水資源具公共財的無排他性,在國內又無交易市場,其價值估算困難。是故,本文之主要目的,係應用非市場估價法中之「條件評價法」,以願付價格的形式估計地下水價值,並探求其影響因素,以做為制定政策之參考。
本文係以「準逐步競價法」為詢價結構設計,可同時獲得「單邊界樣本」、「雙邊界樣本」與「最終出價樣本」三種評價歷程,實證模型則分別以「Probit、Logit模型」、「存活模型」與「OLS模型」進行分析。
本文根據問卷調查的原始資料求出「每公頃土地」之地下水願付價格,最後則以台西地區為例,配合地下水的使用效益,計算出地下水供不同使用時之「使用價值」與「非使用價值」,而本研究對假設性問題的設計,使估計出來的地下水價值,亦可用以表示維護地下水資源對於防止地層下陷之效益。
實證結果顯示,「對水權費的認知與態度」以及「對地層下陷原因的認知」是影響支付意願的重要因素,故政府應加強宣導「使用者付費」理念,並教育用水者「超抽地下水是造成地層下陷的重要因素」,以利水權費制度的實施。

Identiferoai:union.ndltd.org:CHENGCHI/B2002002294
Creators劉文棚
Publisher國立政治大學
Source SetsNational Chengchi University Libraries
Language中文
Detected LanguageUnknown
Typetext
RightsCopyright © nccu library on behalf of the copyright hold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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