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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告代言、成本結構與背書差異之經濟分析

隨著分工日細,廣告業從以往附屬於生產公司的一個部門,逐漸轉變為一項專門的產業,在商品競爭中佔有舉足輕重之地位。然而隨著廣告業的蓬勃發展,消費者卻對廣告日漸疏離,產生不信任感,為了贏得消費者的青睞,廠商開始採行代言式廣告,以中立的第三者或是對消費者具有魅力的代言人為商品背書,希望藉此增加產品之銷售量。
回顧文獻發現以往學者多著重於討論廣告之最適數量及效果、廠商的定位問題或代言人之人格、行為對產品銷售量之影響,而較少探討代言成本的問題,也缺乏對於參考群體有背書範圍之討論,因此本文將代言成本列入考量,發現考慮代言成本後,有助於促使廠商作誠實廣告,且代言成本越高,對廠商及消費者越有利,因而政府的查緝不實廣告行動,有助於增進社會福利。
在參考群體的背書範圍上,本文亦作背書差異之探討,發現廠商是否得到利益團體之背書,並不必然影響廠商之售價與利潤,以馬英九未來的從政之路以及大同、可口可樂之行銷策略進行佐證,皆指出廠商會避免被消費者視為邊緣產品,因而當參考群體的位置過於偏頗時,未受推薦反而對廠商有利。

Identiferoai:union.ndltd.org:CHENGCHI/G0091255018
Creators李維珊, Lee, Wei-San
Publisher國立政治大學
Source SetsNational Chengchi University Libraries
Language中文
Detected LanguageUnknown
Typetext
RightsCopyright © nccu library on behalf of the copyright hold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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