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製鞋業產品與經營模式創新-以Crocs為例 / The research of product and business model innovation in footwear manufacturing industry: an illustration of Crocs黃君頤 Unknown Date (has links)
本研究以製鞋業為例探討產品與經營模式創新,探討問題包含廠商對於製鞋產品概念如何形成、產品與經營模式創新的方法與來源,而經營模式方面,廠商如何透過顧客價值主張的重新定義,重新設計利潤公式,藉由掌握關鍵資源與關鍵流程而達到經營模式創新的目的。
本研究以美國製鞋公司Crocs為代表,Crocs從水上活動的使用情境,從身為「先驅使用者」發掘未被滿足的市場機會,並掌握Croslite專利塑料所有權與應用能力,將材料廣泛與其他傳統材料混和應用於鞋類或其他用途,並且嘗試提供消費者一種生活風格的提案,做為所有產品設計的核心概念,透過市場使用者參與產品創新,而發掘出如Jibbitz等新市場機會,進而強化顧客價值主張。
另一方面Crocs打破傳統製鞋業經營模式,以向異業學習的方式,利用高階經理人來自EMS科技產業的經驗,習得快速回應市場需求的經營精神,從外部輸入經營模式必要的關鍵資源與關鍵流程,改變其供應鏈與銷售方式。而Crocs產品基於生活風格的展現、材料舒適性多元創新與具彈性的經營模式,成功反應在產品廣受市場歡迎、產品毛利高達20%,以及美國NASDAQ上市上櫃等現象,堪稱近年來製鞋業奇葩。
因此透過本研究整理分析後發現:
一、企業可由使用者的「使用情境」,瞭解市場中「先驅使用者」尚未被滿足的需求,並擷取先驅使用者對產品的想法,該想法時常展現在先驅使用者的「生活風格」中。
二、企業在產品概念形成時,若產品的技術與結構成長空間有限,則元件的關鍵資源取得,「模組式創新」將成為企業經營模式與競爭的基礎。
三、「使用者參與」是企業產品創新的重要來源,使用者可提供企業意想不到的功能改進方式與發展空間,讓使用者共同參與產品創新,強化顧客價值主張,並且利用「外部知識輸入」增加關鍵資源、改進關鍵流程。
四、企業應根據其經營目的,重新檢視其價值鏈,必要時應跳脫產業缺乏效率的規則,以改進其經營效率,例如供應鏈系統與銷售方式的改變。
五、企業是否擁有「專屬技術」、「產品知識」與「材料應用能力」是影響產品創新的關鍵。另一方面,企業應提供消費者以「生活風格」為基礎的產品或服務,可藉由「設計單位的背景」來實現,先訴求產品機能性,再進一步做產品外觀設計,才能成為最終品牌經營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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