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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後台灣鐵路史之研究——以莫衡擔任鐵路局長時期為例(1949-1961) / The study of railway history in Postwar Taiwan:in the period of Mo-heng (1949-1961)温文佑 Unknown Date (has links)
本文探討莫衡擔任台灣鐵路管理局局長12年期間(1949-1961)四個特殊面向的發展:1949年的時代特殊性、美援、鐵路事故搶修與復舊、兼辦業務。1949年3月,莫衡接任鐵路局長之後,配合鐵路黨部指示儘量安置逃難來台的鐵路人員進入台鐵任職,並接運日償物資、搶運鐵路器材,投入台鐵建設,此外透過接收民營鐵路、重新鋪設舊線、因應經濟需要等訴求拓展路線。
台鐵為公營事業,有一定程度的社會責任,卻有沉重的盈餘繳庫、義務負擔,雖然竭盡所能力行節約、減少支出,但在政府不給予補貼的情形下,申請美援以圖客貨業務的發展。台鐵透過美援申請基礎設備、客貨機車、電訊號誌等設備一改戰後初期殘破景象,並確立動力柴油化的發展方向。
台鐵在1948年設立行車保安委員會、1949年實施〈無責任事變獎勵辦法〉,依據:獎優於罰、團體獎勵原則,激起從業人員的服務熱忱,雖然台鐵對社會大眾呼籲鐵路安全的重要,但人為事故依舊時有所聞。
八七水災是戰後台灣所遭遇大規模之天然災害,水災期間透過海、空聯繫,維持南北交通不致中斷。災後台鐵將事業收入總額百分之一列為緊急災害修復費用,因應大規模天災後的重建。
台鐵曾經營若干兼辦業務:鐵路醫院、鐵路小學、花東公路修復工程與客運業務、福隆海水浴場。醫院與小學原本只嘉惠鐵路員工的用意,但對社會大眾開放;花東公路修復有軍事考量,兼辦客運業務及接管福隆海水浴場則為承受上級之政令,有一定程度的特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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