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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合住宅必要性與非必要性公共設施比例知多少-以台北大學特定區為例林道弘 Unknown Date (has links)
近年來集合住宅的公共設施比例不斷增加,已成為不動產買賣時消費者關注的焦點,到底公共設施的內容有些什麼?消費者購買的集合住宅其中有多少比例是公共設施?由於目前在登記公共設施產權時沒有一定的標準,造成個案的公設比差異極大,常令消費者無所適從。公共設施中屬各層樓電梯間、屋頂突出物、地下室機電設備空間等法規所必須設置的,本研究稱之為「必要性」公共設施;其他提供給住戶交誼、休閒、運動使用的,非法規所必須設置的,本研究稱之為「非必要性」公共設施,這些公共設施有的使用率極低(如宴會廳、圖書室…等),有的維護成本極高(如游泳池、三溫暖…等),在使用一段時間後,經常遭到閒置不用的命運。為探討集合住宅必要性與非必要性公共設施的比例,乃以台北大學特定區最近五年內完工的集合住宅為研究範圍,從樹林地政事務所調閱20筆地號,其中485筆建號的產權登記資料,統計分析當前集合住宅公設比的現況,再按本研究對「必要性」與「非必要性」的定義,重新調整各類公設比的計算方式。最後,建立公設比的模型,透過實證研究探討公設比的影響因素,希望以此揭開「公設比」的神秘面紗,提供消費者在購買不動產時有所參考依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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