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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污染防治政策工具之研究-以電鍍工廠產生含重金屬毒性有害事業廢棄物分析李鴻源, Li, Hong-Yuan Unknown Date (has links)
電鍍是一種經由金屬表面處理技術以達防蝕、除鏽、著色、裝飾、美觀提升產品機能與產值為目的之工業。工廠遍佈全省各地,北至基隆,南至高雄,規模大小不一,百分之九十以上屬小型,多設於都市計劃住宅、商業以及農業區,污染相當嚴重。除燻煙污染作業環境外,排放廢水不當及污泥任意棄置,都會經由河川、地表等各種不同擴散途徑釀成土壤污染。不僅影響作物生長,同時累積在土壤中的微量重金屬,經食物鏈作用一旦進入人體即無法去除,長期蓄積危害甚巨。
懍於工業污染是造成生態環境損害主因之一。本篇論文係本著外部成本內部化的基本概念,以電鍍工廠產生含重金屬毒性有害事業廢棄物之例為分析重點,依循消減污染源、污染物之回收再利用、污染物的處理與處置三方向分析,揭示「預防為主,治理為輔」的防污理念,藉由直接控制與經濟誘因兩大類政策工具之研究來探討對政府防治工業污染的可行性。
直接控制政策工具係指政府管制擬關為環境品質訂定一個標準,對污染物排放數量直接加以控制,限制被管制的廠商採行特定措施,用以達成防污目標,這些防污措施指示都具強制性。在本文中將探討規範性管制、排放標準及清理等三種直接控制的政策工具;而經濟誘因政策工具乃指政府管制擬關要把各種自然資源納入市場體系,間接對財貨和勞務的價格進行干預,以經濟手段建立改善污染誘因,解決工業污染問題。
在本文中將討論課徵污染稅、補償、出售污染權與補貼等四種經濟誘因的政策工具。
經由各種政策工具的分析、討論及比較得知任何政策工具都有特點與使用限制。沒有一項工業污染防治的政策工具是完美無缺的。透過選擇的標準,採用不同政策工具常被追求相同政策問題的解決且是並行不悖、相輔相成。職是之故,同時採行數種政策工具是最適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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