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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加值稅制度改革之評述謝易澄 Unknown Date (has links)
Mirrlees et al. (2011) 針對英國2010年進行加值稅改革時建議英國政府應廢除加值稅現有的零稅率、優惠稅率及免稅,改採單一稅率加值稅 (uniform rate VAT),並引進配套全面補償較不富裕者,可惜最後未獲英國政府採行。Mirrlees et al. (2011) 將建議論點彙整在合著Tax by Design書中章節之第6章、第7章及第9章,本研究即針對此3章論點摘述並評述。
Mirrlees et al. (2011) 在收集相關資訊及檢討分析英國加值稅制度情形,提出英國加值稅稅率結構調整及相關配套措施的論點,得到四點結論:
一、加值稅課稅結構應符合生產效率主張,即採行單一標準稅率,以避免不同稅率課稅影響貨物的價格。二、為了簡化稅政,應全面廢除英國加值稅差別稅率。三、加值稅除了採行單一標準稅率外,還要搭配直接稅減免並提高福利給付補償方案,以矯正加值稅累退性。四、歐盟內建構逆向課稅、單一中間稅率、結算中心機制、發展電子支付系統及廢除貨物出口適用零稅率退稅制度,以防堵集團利用出口零稅率冒退稅之詐欺行為。
本文對Mirrlees et al. (2011) 上述論點評述如下:一、差別稅率是因公平等考量而制定的,但實務上租稅制度無法達到全面生產效率的主張,因此支持廢除英國國內貨物零稅率及優惠稅率,改採單一標準稅率,但不可廢除免稅制度。二、支持直接稅減免並提高福利給付補償方案,比採加值稅優惠稅率更能有效的促進公平。三、為了有效減少出口零稅率冒退稅之詐欺行為,贊同英國逆向課稅制度及發展電子支付系統,但考量跨國間複雜的租稅制度及徵收管理問題,若要建立歐盟國家單一中間稅率制度、結算中心機制及廢除出口適用零稅率退稅制度,有非常高的執行困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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