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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大陸勞動合同法對我國台商之影響洪福生 Unknown Date (has links)
經濟全球化之腳步愈加快速、生產已跨越國界,台商當初大舉赴大陸投資,主要著眼點在於大陸生產成本較為低廉,為求降低成本以提高毛利率與競爭力。中國在「十一五計畫」及中國十七大之後,經濟及產業政策已有所轉變,經濟成長驅動力逐漸由出口及投資轉為培植內需消費,隨著中國改革的深入和經濟體制的轉軌,其勞動關係已發生了重大變化。2008年1月1日正式實施《勞動合同法》,主要目的在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並促進勞資關係和諧發展,此法對我國台商在中國大陸必會產生影響,綜合上述,本研究欲從企業社會責任的觀點來探究中國實施勞動合同法後之影響,期能以一全面性的觀點論述之。
研究顯示勞動合同法確保雇主對勞工的照顧、提高勞工權益,其中包含工資、休假、加班、保險福利、經濟補償金與退休金等,針對雇主與勞工簽訂書面合同的部分,作一完整且較嚴格的規範,希望能讓勞工工作有保障,薪資更穩定,並特別針對不願意簽訂合同的企業,訂定了處罰條例,迫使企業主動與勞工簽訂勞動合同,這對企業人力資源管理乃至企業全面經營管理產生深遠的影響,尤其以勞力密集型企業或中小企業衝擊較大,預估將造成企業勞工方面經營成本大幅增加,並加重企業社會責任。而勞動合同法也舉起了道德和責任“利劍”,它將保護和鼓勵那些堅持企業社會責任的人力資源外包機構,保障員工的權利,明定企業應負的義務。
勞動合同法透過法律強制企業遵守執行,短期而言對企業成本,用人決策及人力資源管理方面產生約束,但就長遠來看,此法提醒了企業主及社會群體企業社會責任的意識,因此,本研究建議對於企業主而言除了達成企業的基本責任-獲利外,尋求發展新的經營模式,優化企業各環節的管理流程,有別於其他競爭者,發揮自有的經營特色,在人員管理上,招募對的人,安排對的事,發揮員工的能力與積極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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