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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關係法與中美互動戰略利益桂馥, GUI,FU Unknown Date (has links)
第一章 戰略釋義
第一節 戰略之定義與區分
第二節 戰略之功用與特性
第二章 台灣關係法之意義
第一節 台灣關係法的制定
第二節 台灣關係法的性質
第三節 台灣關係法的內容
第三章 美國在太平洋的戰略設計
第一節 二次大戰後之西太平洋情勢
第二節 六○年代美國的東亞戰略設計
第三節 七○年代美國的東亞戰略設計
第四章 台灣在全球戰略中的關鍵地位。
第一節 政治戰略方面
第二節 經濟戰略方面
第三節 心理戰略方面
第四節 軍事戰略方面
第五章 台灣關係法對中美戰略利益之影響
第一節 台灣關係法與中美戰略利益之關係
第二節 台灣關係法的適用與執行狀況
第三節 台灣關係法的修訂方向
第六章 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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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美國西太平洋軍事戰略利益檢視釣魚台問題顧尚智, Ku, shang Jr Unknown Date (has links)
摘 要
一、釣魚臺列嶼是位於基隆東北方,琉球群島主島沖繩島的西南方,先島諸島(宮古、八重山群島)北方的一群礁岩島嶼,由釣魚嶼、黃尾嶼、赤尾嶼、以及南、北小島等五個小島,及數十礁岩所組成。地質上是臺灣島的大屯及觀音山火山邁向東西延伸入海底的突出部分,與彭佳嶼、棉花嶼、花瓶嶼,同處於中國東海(East China Sea)大陸礁層邊緣是其凸出部分,和琉球群島的宮古、八重山、沖繩各群島間,有深邃的琉球海溝相隔。1971年美國片面將其軍事占領之琉球併同釣魚臺列嶼之行政管轄權交給日本,激起世界各地華人的保釣運動,亦使得在釣魚臺列嶼主權及其水域爭端不斷,迄今仍為東亞的爭議熱點之一。
二、只要提到釣魚臺列嶼,在中華民國到就會聯想:「保釣運動」、「石油探勘」、「漁事糾紛」、「主權歸屬」、「漁權談判」,甚至「臺灣統獨問題」、「美日安保涵蓋」等爭議性的問題;日本則迄今仍強硬表示:在釣魚臺問題上「並不存在『需要解決所有權』的問題」;而美國總是一再以「對釣魚臺列嶼主權爭端各方不表立場」表現其中立的態度;若不能正本清源詳究其初始,釣魚臺問題將隨著時光荏苒,與人云亦云的偏頗見解而逐漸模糊了問題的焦點。
三、美國建國以來藉19世紀中葉的「門羅主義」在西半球發跡,並在太平洋西岸的滿清中國以「門戶開放」政策平衡各列強,分享在滿清中國豐厚的經貿利益;並在太平洋與加勒比海用武力掠取殖民屬地,其貪婪擴張與歐洲列強無分軒輊,只是規模較小;20世紀之初為了開通巴拿馬運河,用武力在哥倫比亞支持分離主義,以交換運河開鑿權利。
四、1912年主張「驅除韃虜,恢復中華,創立合眾政府」的同盟會建立中華民國後,美國為了防止其原在滿清中國之利益受損,遲至1913年袁世凱就任大總統方才承認中華民國政府。自1910年代中期崛起的東亞強權日本,於1915年提出「21條要求」,美國視之為日本的「門羅主義」極為不滿;1922年美國以「華盛頓會議」,《四國公約》、《五國公約》、《九國公約》三個公約,要求中華民國、日本及列強,承認美國的「門戶開放」政策,並與日本及列強相互承認在中華民國之既得利益,並維持美國在太平洋的屬地與交通線的安全;但1930年代初期,日本在「門戶開放」政策的架構下,繼續拓展日本在中華民國的利益。
五、美國吸取「日俄戰爭」,俄羅斯敗於日本的教訓,不願意單獨面對的東亞強權日本;1930年代末期至1940年代初期歐戰期間,美國利用援助已經戰亂多年的中華民國,在中華民國廣袤的領土,用中華民國軍人與百姓的性命,拖住日本精銳部隊,以保護美國在太平洋的屬地及資產;直到日本1941年因法國「維琪政府」垮台,德國讓日本進入中南半島使用海空軍基地,直接威脅美國屬地菲律賓,以及荷屬東印度的美國油田,美國才認真對日經濟制裁;此前,美國與日本始終維持經貿關係,供應日本對中華民國侵略所需的戰略物資,並在交易中賺取日本外匯。
六、太平洋戰爭後,美國佔領了包括日本在內,大部分太平洋戰略要地,到簽訂《舊金山對日和約》,前後歷經七年,美國在東亞做了些什麼﹖美國摧毀日本所有工業、軍事、政治系統,使日本無力再影響美國在亞洲的利益;一方面,美國當時即已經產生,要永久佔領這些戰略要地的構想,其中包括美國遠東指揮部直轄的「琉球民政府」所管轄的區域在內;另一方面,美國為求繼續維護其在中華民國的「門戶開放」政策,阻止「共產國際」勢力擴張,在亞洲,不擇手段的干涉其他主權國家內政,培植狹隘且悲情的地方民族主義,為美國戰略利益服務;製造了分裂的兩岸,與分裂的兩韓;並且隻手籌劃變調的《舊金山對日和約》;讓已完全受美國控制的日本,成為其西太平洋軍事戰略前緣的起點,並以「保持臺灣繼續由親美政府主政」之設計關鍵,作為美國西太平洋戰略前緣的緩衝與屏障。
七、1960年代,以民主陣營領導者自居的美國,繼續致力分裂南北越,卻因力不從心,乃悄悄轉變政策,以解決越南問題作為利益交換條件,最先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和解,使越南在十數年戰亂後,而仍淪陷於共黨的世界;並在《舊金山對日和約》的架構下,用「歸還琉球剩餘主權」、「臺灣地位未定論」,布局危險的東亞權利平衡,使美國在東亞地區,能維持其「保護者」的形象左右逢源,繼續使用西太平洋軍事戰略要地上的基地,而日本、南/北韓、中華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相互牽制。1979年美國更進一步與中華人民共和國關係正常化,卻以《台灣關係法》戰略模糊為手段,做對美國有利之操作,落實海峽兩岸分離分治之局。
八、1990年冷戰結束,蘇聯瓦解,美國冷戰的議題不存在了,卻改利用「中國威脅論」為議題,支持美國繼續在西太平洋軍事存在的理由;中華民國在美國的影響下,1990年代初期迄2000年的10年間,政治生態發生了徹底的變化,對兩岸問題的處理,亦可以明顯看出藍(國民黨)綠(民進黨)陣營執政壁壘分明的氛圍,卻有倚靠美日安保體系的共同點;但中華民國漁民在釣魚臺列嶼問題上,卻因為藍色陣營初期倚靠美日安保體系,以及綠色陣營執政刻意討好日本支持獨立主張,反而不斷受到日本的歧視,與美國的忽視,已達幾乎無法生存,而要自力救濟的地步。
九、本文屏除過去反共宣傳的意識形態、狹隘且悲情之臺灣地方民族主義窠臼,由美國西太平洋戰略利益檢視釣魚台列嶼問題,反思中華民國之國家利益及未來,認為中華民國在既有憲法的規範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尋求兩岸的共同利益,解決釣漁臺列嶼問題;安全的確是中華民國生存的關鍵,但若能正確認知歷史,記取歷史教訓;就長遠觀之,中華民國的安全關鍵核心在於「兩岸和解」,而不在於美國設計的「美日安保體系」、「一法,三公報」(《臺灣關係法》、《上海公報》、《建交公報》、《八一七公報》),以及「六項保證」架構,這些僅是美國長久以來,維持其西太平洋軍事戰略利益的操作的工具,對海峽兩岸和解毫無遠景可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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