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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拍賣機制對不良資產價格之影響彭芳琪 Unknown Date (has links)
目前台灣不動產交易市場同時存在兩種拍賣機制,分別是法拍屋市場的第一價位密封投標拍賣以及銀拍屋市場採取的英式拍賣。不同於國外不動產拍賣主要是以正常資產為標的,台灣不動產拍賣市場的標的乃是不良債權不動產抵押品,不僅產品本質較特殊,其處分也因受到法令限制使得市場結構及訂價制度與國外不同。因此本文主要探討三個面向:第一,不良資產在產品本質與市場結構特殊的情況下,是否會影響不同拍賣機制在價格上的表現?第二、不同拍賣市場間存在的底價制度差異對於拍賣結果是否有所影響?第三、不同拍賣機制對於處分不良資產的效率表現何者為佳?
本研究發現,兩市場底價訂定的差異是造成銀拍屋市場拍定價低於法拍屋的主因。當校估兩市場底價至同一水準後,可發現銀拍屋拍定價格實較法拍屋溢價2.83%,而兩者間價差有限則是由於競爭程度不足,使得銀拍屋的競價功能未完全發揮以及法拍屋市場存在買方訊息不對稱所致。此外,本研究亦首度透過搜尋模型來探討拍賣機制的效率,實證發現銀拍屋市場能有效的降低訊息不對稱的現象,是一較有效率的拍賣機制。不良資產處分的目的在於能使債權人早日獲得清償,然現階段法令卻是以較不具效率的法拍為處分的先行程序,徒增時間與人力成本的耗費,顯示現行制度有再檢討之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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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拍賣機制之探討范芳瑜 Unknown Date (has links)
在有關購併的一系列探討議題中,有關非單一主併公司進行購併,要如何決定不同機制的應用,因為實證上的資料不易取得,於文獻中探討的篇幅相對較少。
Hansen(2001)大致整理美國80-90年代期間公司購併的相關資料,簡單歸納出二階段式的公司拍賣機制,最常為實務上所應用。本研究以此為出發點,延續公司拍賣機制的探討。透過拍賣理論中有關於競標的機制,重新以公司作為競標物,與傳統拍賣機制之標的物作出區隔,整理出三種可運用於公司拍賣的機制。此外,探討公司拍賣與傳統拍賣最大的差異性,在於公司拍賣中由於本身所擁有的資訊有其價值性,將直接影響競價者(主併者)對標的物的預期價值,因此本研究也以熵(Entropy)建構資訊價值函數,對競價者的預期價值作調整。本研究最後一部分,藉由電腦模擬的方式,將整理的三種公司拍賣機制與傳統拍賣機制應用於中央存款保險公司出售Good Bank流程之上,得出不同機制下的效益,作為不同潛在競價者(主併者)人數下選擇機制的判別因素。
結果得出在不納入資訊價值於競價得標收益前提下,拍賣機制的選擇對賣方收益影響有限。不論何種分配或潛在人數多寡,即使運用不同的拍賣機制,賣方邊際預期收益隨著競價人數增加皆有收斂之情形,唯有中央存款保險公司現存處理Good Bank機制因抽樣來自不同分配呈現不同程度的效益落後。但當潛在競價人數偏低時,仍以二階段拍賣機制效益最佳。納入資訊考量後,通過門檻的比例,會影響資訊價值的獲益及損害函數,尤其損害函數受通過門檻比例影響特別明顯,連帶對賣方最終預期收益帶來影響。因此,在納入資訊價值後,分辨競價買方來自何種分配?同時考慮潛在競價者人數,成為賣方追求最大獲益,所必須同時考量的兩個因素。在進行敏感度分析時,本研究假設資訊價值損益因子可以獨立作區隔,結果得出部分情境可藉此帶來更高的邊際收益增量,但要如何明確的區分不同的資訊影響因子,更進一步控制其資訊揭露程度,就實務而言則有執行上的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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