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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特性、結構特性、組織控制型態與控制失誤-以工作職位為分析單位之研究劉立倫 Unknown Date (has links)
組織控制及其相關的課題,過去一直深受學者的重視;本研究嘗試由工作特性、結構特性與組織控制之間的關係,來解釋組織的控制效率。研究中以工作職位為分析單位,依組織部門內的指揮鏈抽取463個樣本〔分別來自本國企業、美資企業與日資企業〕,以階層迴歸分析及變異數分析進行研究;結果發現:
一、經由模式的解釋能力與變項的顯著性發現,工作特性、結構特性、變項與組織控制間的互動,確實可以解釋組織內的控制失誤。
二、二變項間配適關係的證實:雖然在本國企業、美資企業與日資企業中,「工作特性」與「組織控制型態」間的配適關係,及「結構特性」「組織控制型態」間的配適關係,本研究所提出的假設,在三群樣本中,分別得到不同程度的證實。但基本上,已顯示二變項間確實存在著配適的關係。這樣的結果可以合理的解釋,組織針對組織成員採行特定的控制型態時,確實可以提高組織的控制效率。
三、研究中發現工作特性與結構特性之間變項的重疊,確實會影響研究結果的解釋。研究中發現在產出控制與行為控制下,結構特性的解釋能力相當低。而在專業控制下,結構上的專業化則為主要的解釋變項。因此從產出控制與行為控制的觀點來看,相當可以支持Ouchi & Maguire〔1975〕、Ouchi〔1977, 1978, 1979〕、Rockness & Shield〔1984〕與Eisenhardt〔1985, 1988〕等學者的觀點,支持工作特性與組織控制之間的關係。但在專業控制上則獲得不同的結論。
四、派閥控制與專業控制與組織控制之間的關係須重新界定,此一結果對Ouchi〔1978, 1979〕所提出的架構有重大的修正。
五、本國企業在研究假設的證實上,與外資公司之間存在著明顯的差異。而目前國內有關組織控制的研究仍屬少數,因此有必要進行更深入的研究,以充實此方面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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