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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屬科技與架構科技互動關係之研究-以Google與網際網路為例 / Research on Interaction between Proprietary Technology and Infrastructural Technology-A Case Study of Google and Internet詹傑麟, Chan, Chieh-Lin Unknown Date (has links)
從歷史觀點來分析,當一項專屬科技可促成企業以嶄新且更有效率的方式營運,並創造其競爭優勢且獲得巨大利益,便會造成競爭者競相模仿,進而導致市場廣泛的變化,但也使得此項科技變成共有和標準化的商品化資源,成為一種架構科技,而企業便無法從架構科技上建立策略優勢。如同鐵路、電報、電力與高速公路等過去的架構科技相同,資訊科技也漸漸地成為共有和標準化的商品化資源,成為新的架構科技。但從不同的角度來看,已商品化的資訊科技只是企業建立資訊科技資源的一部份,企業仍可藉由有效率地運用、人力資源的搭配或與後端流程的整合,來創造企業的競爭優勢。而本研究是從專屬科技與架構科技的觀點出發,藉由對Google案例的分析,來歸納了解專屬科技與架構科技是如何搭配與互動,進而創造價值並獲取價值。
自網際網路解除商業使用限制以來,運用網際網路以嶄新且更有效率的方式營運的企業便不斷地增加,網際網路也儼然成為一新的架構科技。而成立於1998年Google以專屬的搜尋引擎技術,建構在網際網路的架構科技上,因其卓越的搜尋技術成為了網際網路上最受歡迎的搜尋引擎。Google的搜尋引擎為網際網路使用者創造了價值,卻無法因此而獲取價值,但藉由搜尋與線上廣告的結合使得Google持續創造大量的營收與獲利,而成為廿一世紀初最成功的企業之一。
藉由個案的分析與歸納,本研究獲得下列命題:
1. 架構科技為專屬科技提供價值創造的環境,也為專屬科技帶來潛在的資源與市場。當架構科技的使用者愈多時,專屬科技所能獲得的潛在資源與市場規模也愈大。而當專屬科技能提供給架構科技使用者愈多價值時,也能為架構科技帶來愈多使用者。
2. 架構科技與專屬科技可增加彼此在使用者心中的價值,其為互補性關係。當專屬與架構科技間的互補程度愈高時,表示其所創造的價值愈高。
3. 專屬科技可能必須結合其他建構於架構科技上的互補專屬科技,才能從所創造的價值中獲取價值。當專屬科技的不可取代性愈高時,其所獲取的價值愈高。
4. 使用專屬科技建構系統時,需要搭配利用其他互補科技,當利用的架構科技愈多時,其系統成本愈低,彈性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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