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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省政府主席決策地位之研究蔡俊明, CAI,JUN-MING Unknown Date (has links)
國父說:「地方自治,國之礎石也,礎不堅,則國不固。」省雖不是地方自治之最基
本單位,但由於省介於中央與縣之間,具有銜接(liking-pins) 之功能,其地位不言
可喻。
邇來,廢省或省虛級化之主張出現,因論者以為省級係多餘,並無功能,且阻礙行政
效率之提高。衡諸此言,實係因應環境之產物,並非正常之制度;且論者侷限於省之
名稱,而忽視其功能。
省級存否本不是問題,但政府自大陸撤退來台,中央所及之範圍只有台灣省和福建省
,後者管轄範圍僅及於金門和馬祖,惟金、馬因係戰地,目前仍以軍統政,實談不上
地方自治之問題,而前者則不同,其管轄範圍,初與中央同,後因台北市和高雄市分
別升格為院轄市,始稍有不同;但中央政令之推行,仍以台灣省為主,若省不執行中
央之政令,則中央被架空之可能性甚高。
由於目前省主席之產生係由中央任命,前述問題不會產生,但隨著民主政治之進展,
省治呼聲甚高,此問題嚴重性漸顯,此即執政黨不考慮省主席民選之因。
鑑於台灣省主席地位的目前重要性日顯,且過去地方自治之研究者,多集中於縣級及
其以下之層級,因之,本研究即基於此動機而生。
本研究以文獻研究法,並輔以訪問法來搜集資料,試圖從法制面,實際面和互動面三
個角度來探討省主席之地位,由此發現到省主席會令人產生不是主持會議的主席而已
,令人有名實不符,應立即正名,否則,只是雷格斯(Fred Riggs)所言的形式主義又
多一個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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