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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質性偏好與地方公共財之最適提供水準 / Heterogeneous Preferences and the Optimal Provision of Local Public Goods王舒齡, Wang, Shu Ling Unknown Date (has links)
本文以Tiebout (1956) 之假說 (Tiebout Hypothesis) 為基礎,在數個轄區之經濟環境下,假設人民具有「異質性偏好」及「完全移動性」,利用模擬 (simulation) 的方式,探討人口以及地方公共財之最適配置狀況,並探討其背後所隱含之經濟意義。
本文之研究發現有以下三點。第一,對於公共財具有異質性偏好、且具有完全移動性時,個人會依據自我選擇機制 (self-selection),選擇使其效用極大化之轄區居住,產生區分 (sorting) 之效果,符合Tiebout所預期。第二,就比較靜態發現,在技術水準越高,或者私有財之偏好越高的情況下,高偏好轄區的人口越多,每人持有消費性公共財數量也越多;而當資本產出彈性增加,則高偏好地區人口越少,且每人持有消費性公共財數量越少。第三,若中央政府徵單一稅 (uniform tax) ,且定額稅與資本稅之稅額相等,則以中央政府的角度觀之,不論何種稅制,均不影響全國地方公共財之總提供水準,故異質性偏好在此未造成任何影響。但若以地方政府的角度觀之,並以「每人持有公共財數量」之角度切入,則異質性偏好不但造成區分效果,更使轄區之資源配置具有脫離對稱均衡的可能。若將社會總福利水準極大化時之定額稅定義為最適稅率,其所對應之每人持有地方公共財,定義為公共財之最適提供水準,以此作為比較基礎,則在課徵資本稅之下,生產要素使用之扭曲性,影響人民之消費行為,進而改變轄區內原來的資源配置,強化轄區間資源配置的差異。在本文以兩個轄區為例,並以消費性公共財為分析重點之模型,發現地方公共財的提供,受到轄區內個人偏好強度差異之影響,出現偏好強度高之轄區公共財提供過多,偏好強度低之轄區公共財提供不足之結果。
關鍵字:Tiebout、異質性偏好、完全流動性、自我選擇機制、區分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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族群分化與公共財之提供陳美慈, CHEN,MEI-TZU Unknown Date (has links)
近幾年來,在國際場合或在我國政治運作中,「族群融和」議題常被提出做為討論。觀察世界各國族群分化的狀況,我們發現社會存在族群分化問題會造成資源使用的不效率、經濟成長緩慢、政府政策效能低落等。其中,就公共政策來看,主要問題為公共財提供的數量及型態,會產生扭曲的現象。Bridgman(2004)利用租稅制度的選擇,解釋在族群互動下,公共財總量提供的問題。該文提出,只要允許族群有政策工具的選擇空間,則優勢族群必會剝奪其他族群資源以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導致公共財提供的扭曲與不效率,造成社會分化與公共財之間的問題。
本文以Bridgman(2004)文章為基礎,將「不同族群對公共財有不同的偏好反應」的因子,納入基本模型中。利用「公共財型態選擇機制」顯示不同族群面對相同公共財數量時,主觀的偏好反應在公共財效用差異上,使模型更臻完整。本文利用兩階段賽局方式,分別求取公共財型態均衡解與公共財數量及租稅政策的均衡解。透過均衡解的分析可發現,當族群對公共財型態有偏好差異時,公共財數量受到社會分化程度的衝擊愈大,亦即數量減少幅度較Bridgman(2004)模型結果更大,族群支付租稅的意願更低。而且,透過均衡解也可發現,當族群對公共財型態存在偏好差異,會更進一步的使公共財數量下降。此乃因族群偏好的差異透過族群間不公平的制度對待,加深了社會分化程度,更進一步減少公共財提供與資源使用效率。故政府制定相關政策時,應將族群問題納入考量,以期有更完善、公平的族群融和、社會穩定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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