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Refine Query
  • Source
  • Publication year
  • to
  • Language
  • 1
  • 1
  • Tagged with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About
  • The Global ETD Search service is a free service for researchers to find electronic theses and dissertations. This service is provided by the Networked Digital Library of Theses and Dissertations.
    Our metadata is collected from universities around the world. If you manage a university/consortium/country archive and want to be added, details can be found on the NDLTD website.
1

中國大陸農村民辦教師之研究 / The study of Min-Ban teacher in Mainland China

楊靜怡, Yang, Ching Yi Unknown Date (has links)
自一九七七年鄧小平提出科技人才的培養,基礎在教育以來,教育工作被視為促成中國大陸經濟發展的重要議程,也是完成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戰略要點。而教育的發展重在建立合格、穩定的師資陣容,在此一前提下,農村地區為數眾多且學歷不合格的中小學民辦教師,則成為中國大陸提昇人力素質需求下,首要解決的問題。   一九七八年以後,中國大陸各地區根據「減少數量,提高質量」的教育方針,逐步擴展民辦教師在職培訓,減少數量並提高其政治、經濟地位。一九九五年二月二十日在廣東惠州召開的全國民辦教師工作會議上,國家教委堅持以「關、招、轉、辭、退」五字方針,解決民辦教師問題,並於公元兩千年之前讓中國大陸民辦教師成為歷史。然而,隨著九年義務教育的推展,教師需求增加;農村地區師資匱乏問題未獲妥善解決;加諸經濟改革以來,部份農村教師棄教從商等現象,均影響目前農村基礎教育的發展。因此,除了片面降低民辦教師數量外,如何運用民辦教師政策,鼓勵兩百多萬農村民辦教師繼續為農村教育奉獻心力,則更具啟發性。   本研究之目的乃在:   1.探討民辦教師的發展背景;   2.分析民辦教師主要的分佈特性;   3.瞭解中國大陸現行有關民辦教師的管理體制,以及現行政策之缺失;   4.分析中國大陸經濟改革開放後,對民辦教師教學工作與職業流動的影響。   另外,除檢討目前政策得失外,研究者也擬定若干建議。   依據研究目的,研究者採取文獻分析法與個案研究方法進行民辦教師現況與民辦教師政策問題的分析;另外,本研究也擬以「質的自然研究設計、量的資料蒐集分析、量的統計分析」之統合策略研究法,分析民辦教師區域的分佈特性。   研究結果發現,國家財政匱乏、政治因素主導教育發展、農村教師不足以及農村辦學體制的變動,乃是促成民辦教師發展的重要因素。另外,根據統計資料的分析,民辦教師數量與當地社會經濟結構、教育規模有高相關存在。換言之,社會經濟越發達,民辦教師所佔的比重越小,反之,則否。至於農村民辦教師職業流動的現象則呈現區域性的差異,一般而言,社會經濟結構越趨向高度農業化,就業結構越單一化的地區,民辦教師鮮有職業流動,而鄉鎮企業發達、或鄰近都市的農村,民辦教師職業流動現象明顯。   此外,在國家教委「關、招、轉、辭、退」的政策推行下,目前中國大陸民辦教師數量與質量獲得明顯的改善。如:民辦教師佔中小學教師總數的比例由一九七八年的59.4%,下降到一九九四年的24.3%;根據個案研究的結果發現,民辦教師學歷普遍提昇到高中以上。不過目前仍存在以下幾個問題:   1.片面禁止增聘民辦教師,卻未能解決農村教師不足的情況,導致農村代課教師數量增加,成為變相的民辦教師。   2.國家教委人事司與地方政府對「民轉公」政策宗旨認知不同,致使民轉公的選招方式備受爭議。   3.民轉公與中師招收在職民辦教師名額少,且考試競爭激烈,教師投入考試準備,怠忽教學工作。   4.已取得中專與大專本科學歷的民辦教師,為轉公辦教師仍須到師範學校學習,造成教育資源浪費。   5.民辦教師工資、福利與公辦教師相差二倍以上。   綜觀上述的問題,研究者建議:   1.按民辦教師年齡與學歷,分別考量民轉公選招的標準。   2.民轉公名額須與縣(市)地方財政負擔相配合。   3.農村教育費附加,由縣統一籌措,並用於保障與提昇民辦教師工資。   4.另外,由縣市統一規定農村民辦教師最低保障工資數。   5.以互助會的形式建立民辦教師社會福利保險制度。   儘管目前以政策性策略降低民辦教師數量的成長,但是長期以來農村地區師資嚴重短缺的問題,始終未獲得根本的解決,導致控制了農村地區民辦教師之數量,卻間接造成代課教師數量的成長。而欲解決農村民辦教師或代課教師的問題,根本之道在研擬一套舒緩農村教師緊缺的新途徑。

Page generated in 0.0287 secon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