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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取得公共設施保留地政策執行之研究

公共設施保留地的問題,在77年7 月修正都市計畫法以前, 因為有取得期限的規定,
對地方政府造成相當大的壓力. 事實上, 原定期限屆滿時, 仍有相當多的保留地尚未
取得, 到底是何種原因造成政策制定與政策執行未能完全配合, 是本文探討的重點,
冀能從其中得到教訓,做為以後政策制定與政策執行的參考。
全文共分五章,各章要點如下:
第一章:緒論。說明本文的研究動機、目的、範圍、方法和限制,並對重要的名詞和
概念加以界定,最後提出本文的分析架構。
第二章:公共設施保留地政策之制定與執行經過。首先對於公共設施保留地問題的源
起,及有關保留地取得期限政策制定的經過加以描述,其次對中央政府及台北市政府
致力於取得保留地的經過加以介紹。
第三章:政策內容因素對台北市執行取得公共設施保留地政策的解釋。本章分別從目
標的明確性和執行期間的長短、決定的地點、方案執行者、政策資源,以及行政技術
的可行性等因素來分析台北市政府執行取得保留地的地程。
第四章:政策系絡因素對台北市執行取得公共設施保留地政策的解釋。本章從經社特
質、政治體制的物質、行政體制的物質,以及標的團體的特性等因素來分析台北市政
府取得保留地的經過。
第五章:結論與建議。針對以上各章的研究發現,提出本文的結論,並嘗試提出一些
值得參考的建議。

Identiferoai:union.ndltd.org:CHENGCHI/B2002005170
Creators蕭正祥, XIAO,ZHENG-XIANG
Publisher國立政治大學
Source SetsNational Chengchi University Libraries
Language中文
Detected LanguageUnknown
Typetext
RightsCopyright © nccu library on behalf of the copyright hold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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