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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文化創意產業探討人力資源運用發展及促進就業之研究 / 無

「文化創意產業」在「聯合國教育科學暨文化組織」的定義是:結合創作、生產與商業內容,同時在這內容以產品或服務的形式來呈現。本質上是具有無形資產與文化概念的特性,並獲得智慧財產權的保護產業;在經濟領域中可稱為未來性產業;在科技領域中稱之為內容產業。
文化創意之性質和過去台灣所擅長之製造業經驗,本質有很大的差異,不宜以傳統製造業的價值鏈來審視,其「製造過程」亦非線性生產,過去產業中被歸類為「輔助活動」的功能性組織部分,諸如人力資源管理、技術發展等以及行銷活動,反成為經營文化創意之主要骨幹,實與過去台灣代工製造的經驗迥然不同。
21世紀的職場需要知識經濟的人才。未來世紀是一個比創意的年代,誰能在既有的商品上發揮創意,就是最大的贏家。然而創意往往不是數學、物理的思維可以驗證解析。人力資源運用發展是為了提供產業適才適量的勞工,所以在人才培育,學校應以文化創意產業特性提供美學、藝術等「軟實力」跨領域思惟之通識教學課程;企業在員工訓練,也應規劃調整組織並提供認識、體驗文化創意產品的訓練課程,讓勞工體認現在經濟強調跨界的合作,不再區分一級、二級或三級產業,每個企業要存活下去,都要用創意對產品加值,才能拓展市場,創造就業機會。
法國一般企管研究生MBA 畢業,比較喜歡到像LVMH 等名牌公司就業,參與全球行銷、管理等工作;台灣則喜歡到電子廠或金融控股公司做規模經濟及同質性商品的成本控制與流程管理。美國好萊塢電影產業如此蓬勃發展,一流MBA 與律師人才在電影創意產業互利共生,功不可沒。因此文化創意之成敗與否,除核心藝術創作人才外,優質經營人才參與,休戚與共。
然而文化創意產業各行各業都有人力資本需求不同之特性,這之間的差異使得人力資源發展運用上所應注意的重點也會有所不同。因此本研究以文化創意產業商業模式個案分析,導入職業描述的介紹,讓勞動者職涯規劃能配合文化創意產業發展人力資本需求,以期望達到選才、用才、育才、留才的目的,提升文化創意產業人才競爭力與專業知識素質。

Identiferoai:union.ndltd.org:CHENGCHI/G0093262027
Creators童國書
Publisher國立政治大學
Source SetsNational Chengchi University Libraries
Language中文
Detected LanguageUnknown
Typetext
RightsCopyright © nccu library on behalf of the copyright hold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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