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統上著作物與著作權是兩個涇渭分明的概念,購買著作物不當然取得與之相關的著作權,反過來說,即便僅獲得有限的著作授權,亦不影響該著作物的所有權歸屬。為了將利益最大化,著作權人試圖透過契約架空權利耗盡,最常見的方式是透過定型化契約、以授權代替銷售,直接阻斷著作物所有權移轉的發生,但權利耗盡肩負著調和著作物所有權人與著作權人間權利衝突的任務,若允許著作權人以契約打破平衡,將使著作利用人陷入使用處處受制的窘境,亦有損文化推廣、知識傳承的著作權制度本旨。
隨著數位科技的發展,著作物逐漸走向無體化,在無體著作物與著作權本身界線模糊的情況下,權利耗盡應如何適用遂成為一個複雜的問題。本論文以有體物變成無體物的著作物型態轉變做為切入點,討論著作數位化下的權利耗盡面對的挑戰,並對實務上常用的規避手段進行分析,進一步提出著作物授權和銷售契約的辨別標準,同時提出對電子定型化契約適法性的判斷方式。
近年發展蓬勃的著作訂閱服務,更是完全跳脫產品交易模式下存在的耗盡問題。本論文最後便以現存不同數位著作(音樂、電子書、軟體)的服務平台為中心,藉由其運作模式的介紹來分析當著作與雲端結合後,除了傳統存於著作上的使用限制外,還有哪些影響著作利用人的選擇因素。
Identifer | oai:union.ndltd.org:CHENGCHI/G0100361001 |
Creators | 陳奐君 |
Publisher | 國立政治大學 |
Source Sets | National Chengchi University Libraries |
Language | 中文 |
Detected Language | Unknown |
Type | text |
Rights | Copyright © nccu library on behalf of the copyright holder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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