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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國民年金制度與財務規劃之研究 / The Financial Planning of Public Pension

從風險的角度來看,所謂的老年風險主要有二:一是對存活期長短的不確定,一為對近老年時的工作能力狀態的不確定。因此,為針對此一風險之特性,以提供自進入老年時期以致死亡時的基本生活保障,個人可藉各種資源移轉的方式,獲取經濟生活的安全。而資源的移轉可分為三種類型:(一)家庭內的移轉,也就是俗稱的養兒防老;(二)生命週期的移轉,即個人透過儲蓄或投資,將生命中早期或中期的資源移轉至晚期使用;(三)社會移轉,例如透過政府的稅收制度或擬議中的國民年金保險,將資源從青壯年人口移轉給屆齡退休的老年人口。
  然隨著晚近臺灣地區生育水準的降低及工業化、都市化的結果,想要藉家庭內資源移轉形式取得老年生活的照顧,已不可期待,促使父母尋求以積蓄或投資理財方法作為退休後生活的保障。但此種透過市場機制的資源移轉行為,也難免發生因通貨膨脹或生活水準提高,而吞蝕個人一生積蓄的風險。因此,使用社會移轉如國民年金保險制度的建立,來彌補或取代家庭資源和私人儲蓄的不足,成為國家介入老年福利資源移轉機制的理由。
  年金保險制度既然有其需要性,自需做審慎的計畫與評估,而其中財務面的考量是不可欠缺的一環。唯有充足的財源與健全的財務責任制度,才能使年金保險徹底發揮其保障人民基本生活的功能,並使制度可長可久。故本文即著眼於年金保險的財務流程,探討其財源籌措方式、基金管理與運用策咯以及給付內容的擬訂。希望藉由完善的財務規劃,成為年金保險永續經營的支撐力量。
  根據估算結果,開辦國民年金保險制度,將約增加六百四十六億元的國庫負擔。考慮當前政府的財政收支狀況及各種財源籌措方法後,以提高營業稅稅率與開徵所得稅附加捐為最適宜的財源取得管道。除了可支應年金保險的成本外,並能用來挹注財政收入。惟應先獲得民眾加稅的共識,才有利於制度的推行。
  就基金管理與運用方面而言,為避免重蹈過去勞保責任準備金之投資,太重視安全性而忽咯收益性致使報酬過低之覆轍,今後年金基金的規劃方向應以收益性原則為主,安全性原則為輔,並兼顧基金所具有之公益性特質。一方面開放投資空間;一方面將民間資金導入國家建設,在獲取高收益的同時,亦能達成「取諸於被保險人,用諸於被保險人」的目的。
  而合理給付內容之設計,不僅攸關被保險人權益,亦關係政府的財務負荷能力。由於國民年金係定位在提供「防貧」功能的基礎年金上,故考慮最低生活費及貧窮線後,以平均薪資額的30%為給付標準。另顧及個人因素、勞動市場需要及年金財務壓力,針對提早或延後退休的受雇者而有減額、增額年金之規定。此外,為確保年金給付實值與提昇大眾對年金保險的認同感,可分別採取給付調整措施及租稅優惠的方式,使制度更加合理化與普及化。
  總之,一項周詳的計畫,應有縝密的考慮。以完備的財務力量做後盾,制度的目標才能落實,而民眾的福祉也才有所依歸。

Identiferoai:union.ndltd.org:CHENGCHI/B2002003759
Creators邱美齊, Chiou, Mei Chyi
Publisher國立政治大學
Source SetsNational Chengchi University Libraries
Language中文
Detected LanguageUnknown
Typetext
RightsCopyright © nccu library on behalf of the copyright hold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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