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發展過程中,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在物質生活上雖有所提升,但在生活品質上卻未有同等之成效,生活品質亦常在追求經濟成長過程中被忽略或犧牲。政府有其存在目的與功能,所進行之公共活動,與一地區之居民生活息息相關,政府除在公共建設外,對於公共設施與公共服務水準維持上,同時扮演重要角色,反應在生活品質層面上,多所影響。地方政府為維持運作需要足夠財源,財源的多寡影響到該區之公共建設及公共服務品質,透過地方財政的改善可有效促進生活品質。本研究對兩者關係進行探討,以釐清台灣地區生活品質之內涵與地方財政之課題。
生活品質概念包含層面很廣,本研究對生活品質定義為「一個人於一段時間內,對個人居住於實質空間各種需求之滿足程度」,而影響生活品質的項目為「人口特性與健康、教育、社會安全、文化休閒、居住環境、都市計畫與公共建設、社會福利、醫療資源、經濟與生活水準等」。本研究採用因子分析對台灣地區之生活品質進行探討,找出其潛在結構,發現有四個綜合性因子具有較顯著的意義,分別是:生活便利性、生活水準、公共設施服務面積、居住環境。並以因子分析所得之因子分數進行集群分析與相關分析,發現生活品質與地方財政及地方公共支出水準具正向關係。綜合來說,本研究重要結論如下:
1. 在現行財政制度與相關法令限制下,各縣市間財政狀況普遍存在差異,且仰賴補助金比重高,許多縣市財政自主能力不足。
2. 台灣地區生活品質之內涵,深受城鄕發展差異影響,都市化及其提供便利性之優點決定了該縣市之生活品質。此外,醫療資源的提供上,各縣市間並未達到一個滿足基本需求的水準,公共設施的提供在服務面積上則是縣市間差異不大,教育資源的提供上則是已滿足基本需求,應以教育品質的提升及高等教育普及為目標。
3. 地方公共支出水準與財政自主性對於生活品質皆具有影響力,故兩者須同時考量。在兩者對生活品質影響程度上比較,地方財政自主性的優劣比實際公共支出水準更具影響力。
4. 由本研究分析結果,發現現行補助金制度在改善生活品質上並未發揮明顯效果,地方政府如只是透過補助款以提高公共支出水準,並無法有效提供地方建設財源及改善生活品質。自有財源之開拓,才能提供穩定之建設財源及有效運用。
Identifer | oai:union.ndltd.org:CHENGCHI/G0090257009 |
Creators | 楊明儀 |
Publisher | 國立政治大學 |
Source Sets | National Chengchi University Libraries |
Language | 中文 |
Detected Language | Unknown |
Type | text |
Rights | Copyright © nccu library on behalf of the copyright holder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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