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性侵害學生問題存在已久,2009年起人本教育基金會開始倡議修正教師法第14條,同年11月6日三讀通過,然而早在2002年教育部提出教師法全文修正版至行政院審查,2008年排入立法院議程審議,其中即針對舊教師法所產生之問題擬定完整法令,惟何以未能通過?兩者版本孰優孰劣?本研究分別透過Kingdon的政策窗概念及法令於實務之可行性,分析教育部與人本倡議修法之過程始末與兩者版本於懲處性侵教師規定之內容,以瞭解影響兩者修法結果之原因,及兩者版本進行懲處性侵教師時可能產生之效益與爭議。
研究結果發現:人本排入立法院審議的時間避免了新舊政府輪替的前後時期,為順利通過的最重要因素,加上教師法第14條修法草案牽涉相關議題的較少,人本成功遊說獲得多數立委的支持,黨團協商取得共識,因此,縱使教育部之版本中對懲處性侵教師有較完整機制,然而教育部修正教師法全文時未具備以上關鍵因素,故最後仍未能修正通過。比較教育部與人本之版本內容,發現教育部之版本考量較人本仔細且解決更多問題,惟兩者仍皆有所不足之處,可相互借鏡,以制定出更完善之法令,將性侵教師徹底趕出校園。
雖教師法全文修正涉及之議題較為廣泛,惟人本2009年倡議修正通過教師法第14條的成功經驗,仍可供教育部日後修正教師法全文之參考,即針對每一議題依序研商,抓住立法院關注教師法修法之時機,並爭取立委支持,集中審議,最後教育部應能如願修正通過教師法。
Identifer | oai:union.ndltd.org:CHENGCHI/G0097256031 |
Creators | 黃淑婷 |
Publisher | 國立政治大學 |
Source Sets | National Chengchi University Libraries |
Language | 中文 |
Detected Language | Unknown |
Type | text |
Rights | Copyright © nccu library on behalf of the copyright holder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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