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五○年十一月四日歐洲理事會十六個會員國,在義大利首都羅馬簽訂歐洲保護人
權及基本自由公約,至今已有二十一國已批準本公約。
本論文第一章概述歐洲人權公約締結的緣起,以及陸續簽訂五項議定書的經過和內容
。第二章說明本公約與議定書內所保障的十九項權利與自由。第三章與第四章分別為
歐洲人權委員會與歐洲人權法院,是本公約所創設的兩個保障人權的監督機構,這兩
章內容分別說明它們的成員、職權和執行任務的程序。第五章說明歐洲理事會的部長
聯席會在本公約內所擔任的角色、以及執行任務的程序。第六章檢討歐洲人權公約締
結以來的成就、以及其本身的缺失。
Identifer | oai:union.ndltd.org:CHENGCHI/B2002007538 |
Creators | 蔣光煌, Jiang, Guang-Huang |
Publisher | 國立政治大學 |
Source Sets | National Chengchi University Libraries |
Language | 中文 |
Detected Language | Unknown |
Type | text |
Rights | Copyright © nccu library on behalf of the copyright holder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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