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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大陸金融體制改革之研究-政、銀、企之信貸關係

在中國大陸積極加入WTO 之際,其金融體制所要面對的不再只是其特殊經濟運行模式轉軌中所衍生的問題,還要面對來自西方衍生性金融商品、各種新興的金融管理制度等外來的衝擊,因此,面對如此競爭的金融環境,中國大陸有必要重新檢視其金融體制改革至今的成效及瓶頸,積極面對其中的難題並尋求解決之道。
本論文主要是以開發中國家為研究對象的金融深化理論為基礎,首先針對中國大陸的金融體制,包括金融體制改革的進程、金融組織結構及金融市場的組成要素做一敘述。其次認為目前中國大陸金融體制改革過程中所面臨的眾多問題,以國有商業銀行和國有企業間鉅額的不良債權債務問題最為嚴重,也最亟待解決。
根據國有商業銀行和國有企業間不良債權債務的四大成因:政策性因素、國有商業銀行自身因素、國有企業自身因素以及結構性因素的分析,提出政府、國有商業銀行與國有企業三者需齊心協力面對問題,結合自身利益及整體社會利益之考量,對不同資產負債結構、獲利能力、長期潛力的國有企業,採取個別相應之解決措施。
就政府部門而言,以規範其行為權力範圍為最重要,因為對國有商業銀行和國有企業過多的行政干預是不良債權債務的主因。所以,儘管問題之當事者為國有商業銀行和國有企業兩方,但規範政府行為是解決不良債權債務問題的基礎。其次,政府必須為國有商業銀行和國有企業提供合宜的外部環境,如相關法令的立法、加強對金融機構監管的力度、健全金融市場的結構等,加速國有商業銀行和國有企業改革的步伐。
就國有商業銀行而言,對內必須在政府相關法令的配合下加快商業化的步伐,建立現代市場之金融制度,並確實推動以內部監控機制和內部經營機制為主軸的內部改革;對外則採取直接面對國有企業的方式,以最低之交易成本和社會成本收回可能之貸放數額或以其他形式保證不良債權的可收回性。
就國有企業而言,必須以對社會大眾負責的態度積極處理其不斷惡化的信貸關係,著眼於企業之永續經營,朝現代企業制度邁進。

Identiferoai:union.ndltd.org:CHENGCHI/A2002001846
Creators薛怡文
Publisher國立政治大學
Source SetsNational Chengchi University Libraries
Language中文
Detected LanguageUnknown
Typetext
RightsCopyright © nccu library on behalf of the copyright hold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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