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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大陸金融體制改革之研究-政、銀、企之信貸關係薛怡文 Unknown Date (has links)
在中國大陸積極加入WTO 之際,其金融體制所要面對的不再只是其特殊經濟運行模式轉軌中所衍生的問題,還要面對來自西方衍生性金融商品、各種新興的金融管理制度等外來的衝擊,因此,面對如此競爭的金融環境,中國大陸有必要重新檢視其金融體制改革至今的成效及瓶頸,積極面對其中的難題並尋求解決之道。
本論文主要是以開發中國家為研究對象的金融深化理論為基礎,首先針對中國大陸的金融體制,包括金融體制改革的進程、金融組織結構及金融市場的組成要素做一敘述。其次認為目前中國大陸金融體制改革過程中所面臨的眾多問題,以國有商業銀行和國有企業間鉅額的不良債權債務問題最為嚴重,也最亟待解決。
根據國有商業銀行和國有企業間不良債權債務的四大成因:政策性因素、國有商業銀行自身因素、國有企業自身因素以及結構性因素的分析,提出政府、國有商業銀行與國有企業三者需齊心協力面對問題,結合自身利益及整體社會利益之考量,對不同資產負債結構、獲利能力、長期潛力的國有企業,採取個別相應之解決措施。
就政府部門而言,以規範其行為權力範圍為最重要,因為對國有商業銀行和國有企業過多的行政干預是不良債權債務的主因。所以,儘管問題之當事者為國有商業銀行和國有企業兩方,但規範政府行為是解決不良債權債務問題的基礎。其次,政府必須為國有商業銀行和國有企業提供合宜的外部環境,如相關法令的立法、加強對金融機構監管的力度、健全金融市場的結構等,加速國有商業銀行和國有企業改革的步伐。
就國有商業銀行而言,對內必須在政府相關法令的配合下加快商業化的步伐,建立現代市場之金融制度,並確實推動以內部監控機制和內部經營機制為主軸的內部改革;對外則採取直接面對國有企業的方式,以最低之交易成本和社會成本收回可能之貸放數額或以其他形式保證不良債權的可收回性。
就國有企業而言,必須以對社會大眾負責的態度積極處理其不斷惡化的信貸關係,著眼於企業之永續經營,朝現代企業制度邁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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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較墨西哥與台灣金融體制自由化—國際政治經濟學的分析王怡萱, Wang,Yi-Hsuan Unknown Date (has links)
在二次世界大戰之後,美、英兩國主導建構的國際金融體制,稱為「布雷頓森林體系」(Bretton Woods System),這個體系在一九七一年解體後,國際金融就沒有明確的制度規範,再加上資訊科技的發展、各國資本帳的自由化、各國資本市場的規模擴大、以及多國籍企業對資金移動的需要,使得國際金融規模益大、流動速度益快、全球金融的整合益強。國際金融因此對國際政治、國內政治都產生了顯著的影響。
近二十年來國際間接連發生的金融危機,正透露出改革過程中,國家適應緩慢的徵候。以一九九四年墨西哥的債務危機為例,自一九八二年開始墨西哥由於外匯短缺,停止償還外債,巴西、阿根廷及智利等國亦跟進,引發債務危機,整個八0年代拉丁美洲國家接連遭受經濟危機的挑戰,被喻為「失去的十年」。終於從一九八0年代末期一九九0年代初期以後,拉丁美洲開始了另一次發展策略上的巨大轉折,接受國際貨幣基金會的建議,採取新自由主義的改革方案,透過經濟開放、金融自由化和提高出口數量等方式,逐步走出債務危機的陰影,然而,這波拉丁美洲國家改革的成功果實並沒有延續整個九0年代。一九九四年十二月二十日墨西哥當局宣布放寬政府干預披索匯率上限,從3.4712兌一美元,調整為4.0016兌一美元,此舉又再度引爆墨西哥外匯市場的大幅賣壓,帶來另一場金融危機。
墨西哥的案例或許是一個借鏡,我國於加入世界衛生組織後,金融自由化與市場開放的壓力勢必難以抵擋,如何面對國際金融體制轉變帶來的改革壓力,並承擔改革過程中經歷的變動與危機,將是本論文關注的焦點。本文將比較分析墨西哥與台灣這兩個發展中國家的金融改革經驗,檢視兩國進行金融自由化的同時,國內金融體制如何進行調適與改革等相關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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