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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巡按御史

吾國御史行部之制,其淵源雖其早,然以「巡按監察御史」之名行部,則始於明代。
嬗遞維新,明人於檢討其得失利弊之餘,有謂其體貌尊崇,為唐宋以來,皆所不及者
(1) ;顧炎武「日知錄」亦盛譽其「察吏安民之效,已見於(明代)二三百年」(2)

一代之成法,往往即當時政治社會要求之反映;且往往亦已深植於當時之政治社會之
中,因之,該等成法任一環節之變動,皆不免牽動全局,而迫使其他環節作必要之調
整或適應。於調整適應之過程中,甚或不免有難以調整適應之苦,而*謂「宜復舊制
」。
清代政制雖多沿襲明代者,然清聖祖時即停差御史巡按。光緒二十四年,監察御史蔡
鎮藩奏請審官定職,以成新政,所建議多為光緒嘉納,而復設巡按一事則不予考慮(3
) 。
蔡氏之議雖不果行,然洪憲帝制時,各省所設之「巡按使」,則顯然脫胎於明代之「
巡按監察御史」。國民政府成立以後,亦沿襲往制,而於監察院之體制下,設置各該
省區「監察委員行署」。因之,針對該源遠流長之巡按御史行部之制,作一通盤之研
究,並而試圖作若干解說,似不無意義。
今先考論明代巡按御史制度,清代巡按御史制度之考論,則俟諸異日。 /

Identiferoai:union.ndltd.org:CHENGCHI/N000C109704
Creators巨煥武, JU, HUAN-WU
Publisher國立政治大學
Source SetsNational Chengchi University Libraries
Language中文
Detected LanguageUnknown
Typetext
RightsCopyright © nccu library on behalf of the copyright hold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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