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立法乃是行政部門經由立法機關的明確授權或本於法定職權以法條形式制頒規範
各種行政業務補充法律不足的法規命令之權。行政立法制度的發展乃是近代以來各國
社會客觀環境與思想觀念轉變後的產物,其所具劃時代的意義即為明顯。各國行政機
關在獲得此種授權後,不僅職權範圍擴大,且在性質方面也注入新的成分,此種情形
對對於行政權作用的發揮與行政效率的增進均有莫大的助益。不過為了避免行政部門
濫用行政立法權,破壞了法令之間應有的分際和損害人民權益等流弊,各民主國家對
於行政立法制度的發展莫不著重於如何對其做妥適的監督,就我國而言,由於立法院
對行政立法的監督,具有經常性與全面性的特色,因此特別值得重視。本文便是針對
此一主題所做的探討,並對相關問題有所申論。
本文共分五章加以處理,各章要旨如下:
第一章緒論,共分三節說明本文研究動機、研究範圍、研究目的,所採取的研究方法
及資料搜集的依據。
第二章行政立法制度的理論基礎,共分三節。說明行政立法內涵及其本質; 行政立法
制度的基本急議及行政立法的有效要件。
Identifer | oai:union.ndltd.org:CHENGCHI/B2002005153 |
Creators | 許南海, XU,NAN-HAI |
Publisher | 國立政治大學 |
Source Sets | National Chengchi University Libraries |
Language | 中文 |
Detected Language | Unknown |
Type | text |
Rights | Copyright © nccu library on behalf of the copyright holder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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