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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稅法的反避稅規定 / Research on the Legal Problems of Value-added Tax Avoidance and Anti-Tax Avoidance

OECD於1961年成立,主要會員國為已開發國家,該組織推行反避稅不遺餘力,中國身為開發中國家一直到2010年始加強對反避稅查緝的力道,調查顯示中國在反避稅調查補稅的案件上,2006年有6.79%,有29戶調整金額破千萬人民幣,有1戶調整金額破億人民幣,平均調整金額共574萬人民幣;然到了2014年被調查補稅的有79%,有83戶調整金額破千萬人民幣,有20戶調整金額破億人民幣,平均調整金額共3068萬人民幣。與此同時也積極的修法,呈現具有中國特色的反避稅,以呼應BEPS行動方案的反避稅工作部署,並積極與租稅天堂等國家簽訂稅收情報交換協議,可見中國對於反避稅的打擊力道之強勁。
台灣近20年來,台商對外投資金額達2,200億美元,其中赴大陸地區投資金額1,382億美元,相當於62%,大陸地區已成為台商對外投資重點地區。2013年大型台商自陸撤資的投資金額,已創下78.59億元,2014年僅第二第三季,大型台商處分大陸子公司投資金額僅62億元,此現象被人稱為台商逃亡潮。大陸台商經營失敗,原因很多,稅務也是其中一個因素,這也難怪有台商表示「做生意不難,但面對稅局很難」,這裏的難分層幾個層面,第一個是,台商缺乏對稅法的理解,無法區分合法避稅與非法避稅;第二個是,營業稅改增值稅後,增值稅課稅範圍變廣所帶來的稅務風險;第三個是,稅局對增值稅避稅傾向認定為漏開發票;第四個是,行政覆議長久以來被詬病為「維持會」,行政訴訟在2014年也高達94.5%的原告主動撤訴率,都影響納稅義務人的權利保障 。
然關於避稅,學術界一直側重於稅收徵管角度的研究,從企業角度研究稅務管理的較少,企業稅務管理缺乏相對應的理論指導,況且關於避稅的文章大多是跟直接稅相關,少有跟間接稅相關。因此本文提出了一些增值稅避稅的案件類型,以及提出相關的判定節稅、增值稅反避稅、逃漏稅與虛開發票的區分方式,希望有助於台商在增值稅上相關的租稅規劃,減少稅務風險。
本文的研究方法為,蒐集中國法院相關判決、文獻解釋。及整理近期中國相關的法律案件。期望協助降低企業稅務風險,加強台商企業競爭力。

Identiferoai:union.ndltd.org:CHENGCHI/G1016520042
Creators杜瑋倫, Tu, Wei Lun
Publisher國立政治大學
Source SetsNational Chengchi University Libraries
Language中文
Detected LanguageUnknown
Typetext
RightsCopyright © nccu library on behalf of the copyright hold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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