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ensen和Meckling(1976)認為只要管理者不是握有百分之百的股權時,公司的股東和
管理者之間必然會存在有某種潛在的衝突。因為當企業只是單一的個人所擁有並經營
時,那么他一定盡力去提高他個人的福利。當但這位管理者並非百分之百擁有所有權
時,則某種潛在的衝突將會因而產生,管理者不再會像以前那麼努力,因為他所創造
的財富,將和別人來分享;且同時管理者可能會做過多的享受,因為享受的成本,將
會由外界的投資者共同負擔。因此,外界的投資人和管理者,此二者之間便存在有衝
突的危險。而此種因為代理人會有不努力的現象,而主理人又無法直接觀察代理人不
努力的情形,稱之為む道德危險(moral hazard)め。
投資人為了防止管理者不努力的現象,可能會透過負債的使用來降低道德危險的情形
。意即,管理者的努力情形雖然無法觀察,但可利用企業期末的產出來判斷,當期末
產出較多時,可推論投資人有努力投資,則相對於投資人可以觀察管理者努力的情形
而言,負債的評價較低,以便對管理者鼓勵使其獲得產出的較多部分,進而影響企業
的資本結構;反之當企期末產出較少時,其推論亦同。
而本文企圖將上述的現象,透過數理模式的建立,來討論存在有道德危險時,企業的
資本結構將會受到何種影響。
Identifer | oai:union.ndltd.org:CHENGCHI/B2002005234 |
Creators | 楊俊烈, YANG,JUN-LIE |
Publisher | 國立政治大學 |
Source Sets | National Chengchi University Libraries |
Language | 中文 |
Detected Language | Unknown |
Type | text |
Rights | Copyright © nccu library on behalf of the copyright holder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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