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產業外移和金融風暴,工業用地大量閒置,政府為活化土地資源,於民國91年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放寬都市計畫工業區土地使用項目,允許商業和服務業進駐,卻遭建商推出住宅社區,即「工業住宅」。工業住宅是沒有被界定的模糊財產權;行政上,政府的行政不作為助長工業住宅現象;學說上,產權理論和公共領域是形成工業住宅的原因、交易成本和修補制度則為解決工業住宅困境的策略。
本研究從新制度經濟學的財產權、公共領域、尋租理論及法律規定,探討工業住宅的形成及檢視政府的政策與管理制度,也利用法院判決、監察院調查報告及糾正案文、深度訪談來佐證工業住宅形成過程和行政機關的作為。研究結果期對政府都市計畫工業區管理政策及執行提出具體建言。
Identifer | oai:union.ndltd.org:CHENGCHI/G0099923003 |
Creators | 黃慧儀 |
Publisher | 國立政治大學 |
Source Sets | National Chengchi University Libraries |
Language | 中文 |
Detected Language | Unknown |
Type | text |
Rights | Copyright © nccu library on behalf of the copyright holder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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