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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與韓國身心障礙者定額雇用制度之比較

職業是為了精神、物質的生活上基本的需求充足持續的經濟所得活動。尤其對身心障礙者而言,在生存上基本需求充足和在社會自立上具有重大的意義。身心障礙者的職業安定是提高國民所得,從社會、家庭負擔的身份脫離變成經濟的自立,減輕社會、經濟的負擔,以納稅者身份貢獻社會等具有生產的意義。
  現代工業社會為了生產力的提高追求良好的勞動力和較高的利潤,因此身心障礙者具有的生產力常會被誤判或做較低的評估,身心障礙者進入勞動市場之前階段的勞動力生產過程,在雇用機會上,並且雇用後在勞動評估上受到不公平的對待。
  近二十年來,台灣與韓國的各級政府在推行身心障礙者的雇用促進上確實也做得不少,然而現行的許多措施仍有其缺失亟待檢討與改進之處。
  故本研究是藉著分析、比較台灣與韓國身心障礙者定額雇用制度的發展及目前實施的現況,發掘其優點與缺點,並且試著尋求較合適的未來身心障礙者就業政策之方向。

Identiferoai:union.ndltd.org:CHENGCHI/A2010000093
Creators李美英
Publisher國立政治大學
Source SetsNational Chengchi University Libraries
Language中文
Detected LanguageUnknown
Typetext
RightsCopyright © nccu library on behalf of the copyright hold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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