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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國際勞工組織公約檢視我國勞工老年保障制度

工業化以及資本主義的發展,徹底改變了產業與經濟結構,對勞動的生產力與生產價值產生了重大改變,而這些改變更對勞工的生存以及其老年生活產生了重大的改變與影響。資本主義的發展在帶動全球經濟發展的同時,卻也產生了相當多的社會問題,工業革命瓦解了傳統的社會關係,新產生的勞動人口成為了社會中的孤立個體,失業、生活水準低落、勞動傷殘等,成了普遍的社會現象。

在過去以農業為主的社會中,這些問題大多依賴家庭或家族這樣的團體來解決,就算國家有介入,也僅是非常有限的短期貧民救濟而已。直到十九世紀前半葉,歐洲以英國為起始,許多國家開始促進各種共濟團體的設立,也開始有國家介入規定應設立共濟基金,並在立法上擴大了雇主的責任,加重雇主在職業災害上的賠償責任。

從十八世紀開始西方各國進入工業化時代,經濟轉變的同時勞工問題也不斷發生,勞工藉由各種組織團體自助,或團結與資方不斷相互抗衡,加上政府立法、政策的介入,逐漸形成針對各種勞工問題的解決方式,直到1919年成立第一個國際性的勞工組織—「國際勞工組織」(簡稱ILO)是聯合國負責勞工問題的國際機構,為聯合國諸多機構中成立最早、地位十分重要的一個專門機構。其成立的時代背景和社會基礎,即是面對西方資本主義工業化革命,以國際公約和建議書等形式,提供解決勞工問題的策略。透過勞工立法和開展技術合作,促進"社會正義",維護"世界持久和平",使全人類不分種族、信仰或性別都有權在自由和尊嚴、經濟保障和機會均等的條件下謀求物質福利和精神發展。

本研究以國際勞工組織公約為核心,作為主要的研究範圍,檢討我國的老年保障架構,因國際勞工組織考量了各國國情與社會經濟發展的不同,其公約為最低基準的訂立,相關研究與建議書也僅提供綜合性的概念與建議,並非相當準確且精細的針對個別國家情況作立法建議,因此對於法令訂定及施行上的技術性層面問題,無法做直接且精準的解決,此為本研究的限制。不過國際勞工組織,對解決各種勞動問題所做的努力,勞工基本權力的維護,以及其公約普世價值的確立,都是各國在保障勞工權益,以及訂定相關法制時,不容忽視的準則。

Identiferoai:union.ndltd.org:CHENGCHI/G0093262019
Creators程暐翔
Publisher國立政治大學
Source SetsNational Chengchi University Libraries
Language中文
Detected LanguageUnknown
Typetext
RightsCopyright © nccu library on behalf of the copyright hold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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