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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退休後再就業之研究-以台北市政府交通局為例顧秀琴 Unknown Date (has links)
我國自82年起,老年人口比例已超過7%,達到聯合國世界衛生組織所訂「老人國標準」,在粗出生率逐年下降,粗死亡率逐年提高,平均餘命逐漸提高情形下,人口老化已成為21世紀最嚴重人口問題,為因應高應化社會的來臨,公務人員提早於55歲退休之趨勢,並面臨政府組織再造,人事精簡之際,更亟需非正式人力,是以如何推動公務體系退休人力再運用,以輔助政府體系人力不足,並避免退休人力浪費,使退休人員得以繼續貢獻智慧心力服務社
會,幫助退休人員實現自我,爰藉由分析、探討公務人員退休後再就業管道為何?退休後對工作期望,退休後有無工作意願原因及高齡者對再就業看法之認同程度等,俾作為未來公務機關退休人力規劃運用之參考。
本研究以台北市政府交通局暨所屬機關依公務人員退休法退休人員作為研究對象,研究方法主要採問卷調查法,有效問卷209份,回收比率97.2%。調查結果經由描述性統計;因素分析;t檢定;單因子變異數分析等統計方法加以分析。統計分析結果,重要發現:受訪者以男性居多(占83.3%),年齡則以70歲以上者居多(占67.9%),教育程度以專科大學者居多(占45.9%)。二、受訪者在退休當時,以擔任非主管職務者居多(約六成五),雖有五成九之受訪者其配偶並無工作,但其子女大都已就業,較無後顧之憂,而部分提早退休之受訪者其原因主要是「已作好個人生活規劃」。三、受訪者退休後的生活狀況方面,約八成七受訪者認為目前身體健康狀況尚好,八成六受訪者退休後仍與家人同住,五成四受訪者認為目前經濟狀況尚佳,而其生活費八成九是來自「退休金、養老金」。四、受訪者退休後的再就業狀況,約五成受訪者退休後不再嚮往工作,如想再工作,則以擔任義工居多;退休後曾再就業者僅有兩成,其再就業之管道以自行尋找者居多,且多與退休前之工作性質無關。
至於退休後再就業情況,一、就業管道優先順序分別是:自行找尋、由親朋好友介紹、政府部門介紹。二、退休後對工作期望優先順序分別是:工作環境適合、與工作伙伴關係良好、與主管關係良好、受到尊重、從事社會服務性工作。三、退休後對工作沒有工作意願原因優先順序分別是:缺乏就業管道、年齡、安全考量-無適當工作。四、退休後對工作有工作意願原因優先順序:回饋社會、繼續服務人群、工作使生活有樂趣-發揮專長、實現自我。五、對於高齡者一些就業看法認同程度的優先順序分別是:高齡者很在意健康、高齡者具有高度熱忱、高齡者具有較高的自信。
最後根據本研究發現提出七項建議,分別是:一、退休再就業比例偏低,應充分規劃運用退休人力;二、政府可規劃提供志工或兼職工作;三、成立專責機構,協助退休生涯規劃及就業服務;四、為促進退休再就業,應立法獎助企業再僱用高齡者;五、制訂老人再就業相關法規;五、制訂老人再就業相關法規;六、修訂現行退休規定;七、設立老人專責研究機構。
關鍵詞:退休、再就業、公務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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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企業退休金提撥決策困素之研究徐慈蓮, Shui, Lotus Unknown Date (has links)
我國於民國八十年十二月發佈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十八號「退休金會計處理準則」,經過四年的宣導與緩衝期間,已於八十四年底依上市或公開發行與否分階段實施,但仍引起企業界強烈的反應,尤其關切依此號公報揭露退休金提撥狀況對其財務狀況、營業損益可能產生之影響,因此,本論文之目的即在研究影響企業提撥退休金決策之因素、不同性質的企業所決定之退休基金提撥率是否有差異、不同性質的企業提撥退休金時,所考慮之因素是否有差異,以及退休基金提撥率與財務因素間之關係,以供政府推行退休金提撥政策之參考。
本論文根據文獻探討,歸納出十一項可能影響企業提撥退休金決策之因素,非財務因素有五項:1.員工平均年資、2.員工流動率、3.最近五年退休員工人數、4.公司是否有勞保或人身保險,及5.激勵員工士氣;而財務面之因素有七項:1.薪資費用、2.租稅優惠、3.財務調度、4.財務結構、5.企業獲利率、6.當期淨利,及7.公司規模。有關不同性質企業之分組則依企業類型、退休辦法/退休基金與人力結構三種標準劃分為六個細項。
經實證結果,本研究獲致之結論如下:
(一)大部份之企業提撥退休金時,主要考慮員工平均年資、員工流動率、最近五年退休員工人數以及薪資費用等四項與精算假設有關之因素。
(二)依員工平均年齡分組之企業其退休基金提撥率有顯著的差異,平均年齡愈高之企業其退休基金提撥率亦愈高。
(三)除租稅優惠與財務調度外,都至少有一個因素會因企業性質不同,而影響其是否被列為決策時考慮之因素。
(四)稅率之長期趨勢(稅率的虛擬變項)與退休基金提撥率呈顯著的正相關,其影響較稅率之短期趨勢(稅率的連續變項)大;而財務調度及當期淨利對退休基金提撥率僅有些影響。
本研究依此結論建議會計主管宜充分瞭解退休金提撥、退休金負債與退休金費用三者的關係,以使退休金之提撥在符合精算假設之前提下,降低對企業理財之影響;政府宜以租稅優惠鼓勵企業提撥退休金,落實退休福利,保障老年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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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FRSs適用調整對退休金之影響-以台灣上市櫃公司為例 / The influences of pension on the application of IFRS1-A study on listed companies in Taiwan洪靖琇, Hung, Ching Shiu Unknown Date (has links)
本論文除探討我國現行公報之退休金會計處理準則與國際會計準則員工福利之會計原則轉換適用上之異同,以供投資人對未來員工福利於財報上之揭露及定義異同之參考及了解。此外,本論文以X上市公司,以及目前台灣上市櫃公司為例,在退休金於首次適用IFRS,對案例公司所造成財務報表上之各項數據影響進行探討。
研究結果發現,導入國際會計準則後,對X上市公司,主要因為折現率差異,以及首次適用所採取一次性認列,造成X公司退休金負債增加、退休金成本增加、保留盈餘減少及公司淨值之減少。對案例之上市櫃公司而言,確定福利計畫相關負債、負債總額將增加;至於因首次適用國際會計準則需一次性調整,將導致保留盈餘、股東權益及公司淨值之減少。研究並發現退休金負債、退休金費用與保留盈餘之增減,五公司成立年數及公司人數有關,其中負債增加者較負債減少者之公司成立年數平均較長,平均人數也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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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退而休與退而不休之間--四位國中教師提前退休初期適應經驗之研究徐美鈴 Unknown Date (has links)
本研究的目的在:(一)瞭解國民中學教師提前退休決定的動機及其影響因素。(二)探討國民中學提前退休教師退休後的適應情形。(三)歸納研究結果,提供教師生涯發展、退休準備以及政府修訂退休制度的參考。
本研究採質性研究方法,一年半的研究期間,深度訪談四位不同職務角色及不同性別的國中提前退休教師。依據研究目的,擬定訪談大綱進行半結構式深度訪談,並提出研究者的反省,經資料的整理與分析,得到結論如下:
一、影響國中教師提前退休決定的因素有:
(一)個人負面的思考模式。(二)沈重的工作壓力和困境。(三)對教育制度的排拒和不滿。(四)害怕退休制度的優惠條款被取消。(五)校園倫理改變及人際互動的疏離。(六)自信心不足,藉退休解決問題。(七)心中有夢想和期待。(八)朋友退休經驗的吸引。(九)家人的支持和鼓勵。(十)月退收入穩定,生活無虞。
二、提前退休決定的關鍵因素為:
(一)確定提前退休是解決工作困境的可靠出路。(二)個人的個性和意念。
三、退休的初期適應:
分別受個性、性別、退休前的職務角色、及人際關係的影響,最後達穩定的退休生活。
四、退休前的理想與退休後現實的差異有:
(一)退休後實際的生活心情不同於退休前所想像。(二)再就業有現實的困難不同於理想的預設。(三)退休後「想做自己」的生活目標仍受現實的牽絆。(四)退休前對休閒旅遊的理想和期待於退休後消失了。(五)人際關係及退休初期生活不如理想中的美好。
五、退休初期適應的策略有:
(一)積極進修學習,保持杜會參與。(二)照顧家人、整理家務。(三)運動、休閒、與閱讀。(四)順其自然,隨興生活。(五)再就業。(六)擔任義工服務。(七)生活儉樸。(八)退休生活適應靠內在認知改變、家人陪伴、朋友交流等重要動力。
最後依據結論提出對個人、對學校、及對政府的建議,並對未來相關研究提出三項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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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公務人員提早退休選擇影響因素之研究-兼論退休制度改革之影響 / The study on the Factors Influential to Early Retirement Decision of Public Servants-and also the Impact of The Pension System Reform鍾淑惠 Unknown Date (has links)
為因應少子女化、高齡化的人口結構改變、公務人員退休人數明顯逐年增加以及退休年齡提早等變化所造成人力浪費及政府財務負擔問題,我國參考國外延後月退休金起支年齡之策略,於100年1月1日修正施行之公務人員退休法中,將自願退休請領月退休金起支年齡由原50歲延後至60歲;嗣又因應2012年10月媒體揭露勞工保險基金財務問題,再次全面檢視公務人員退休制度,除規劃調降退休給付、提高基金撥繳費率外,並規劃再次延後自願退休之月退休金起支年齡為65歲。
面對環境所帶來各項挑戰與問題,政府正應妥善運用現有優秀公務人力,借重其豐富學識、經驗及行政能力,以共思解決方案,惟卻得同時面臨優秀人力流失問題。因此,在人事制度上,首應設法解決公務人員提早退休情形,而觀諸目前人事政策之作為,政府僅著重以調整退休政策延後退休年齡為策略,卻忽略公務人員在提早退休之個人心理因素影響,無法真正回應並解決公務人員提早退休的根本問題及需求,因此,本研究期透過訪談年金改革推動期間,辦理退休人員及符合退休但未辦理退休人員,以了解影響退休決定之因素差異,以及退休年金制度變革對其退休決定之影響,以做為因應少子女化及老年化等人口結構改變,人事政策上之用才、留才之參考。因此,本研究主要研究問題:
一、探討在年金改革推動期間,已符合法定退休條件之公務人員,選擇退休或不退休之因素。
二、了解102年年金改革對於公務人員退休選擇之影響程度。
三、藉由分析選擇退休與不退休差異考量,尋找出人事政策因應措施(待遇、訓練、激勵、自我實現……),以留住優秀人力並減緩公務人員提早退休導致之財政壓力。
本研究經訪談於102年年金改革期間符合自願退休條件並辦理退休人員以及未辦理退休之現職人員計12人後,發現85制實施後以及102年年金改革期間,影響公務人員之退休決定因素如下:
一、家庭及經濟狀況仍係提早退休主要因素之一。
二、退休制度影響公務人員退休決定。
三、健康狀態為影響退休決定因素之一,但是推力或拉力因人而異。
四、待遇結構失衡成為文官提早退休原因之一。
五、外在環境亦會影響提早退休決定。
六、工作影響公務人員提早退休決定。
最後針對本研究結論,分別就因應提早退休之政策面以及對公務人員年金制度改革提出幾點建議,俾作為政府因應策略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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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縣市政府公務員退休問題研究程金安 Unknown Date (has links)
退休問題自古有之,但人類平均壽命延長,工業化之社會結構出現後,則顯得更為重要,二十世紀已降,研究之學者日多,旋因其本質複雜,同為經濟學、社會學、社會心理學、人事行政學等共同的研究課題,本文視之為政府人事行政問題之研究,而以台灣縣市政府為研究對象。
文中所稱「公務員」一詞,雖常因各個法規制訂之主旨不同,以及適應事實上之需要,在適用上總是作擴張或限制解釋,致其涵義混淆不清,更有稱公務人員者,例如我國憲法有逕用公務員,亦有稱公務人員者,其所指涉範圍或同或不同,均由規定之主旨與內容而定;本文則以公務員與公務人員互相通用,概指縣市政府一般行政機關之公務員、及學校教職員,並未作任何區別。
本研究對問題之瞭解以實地調查訪問為主,有關之研究論文為輔,務求對實際問題澈底瞭解,便提有效之解決辦法,以待研究之意旨。
本文共分五章,第一章結論,介紹退休的涵意,以及本文研究的經過,和所採用的研究方法;第二章分析縣市政府執行公務員退休的情況,分析面包括歷年之退休情形、現有人員年齡、服務年資、與學歷,以及人事主管對執行退休的意見;第三章探討縣市政府執行退休的難題,對難題的瞭解,特別重視主管人員的反應;第四章則針對問題之癥結,提出解決辦法,每一個辦法,都是根據理論,考置客觀情勢,參考主管單位之意見,揉合各方主張而提出的;第五章是把研究所得,取精攝要地介紹,以作為本文的結論。
本文賴張師明誠悉心懇切的指導,方得以完成,謹此致最崇高之謝忱;謝師延庚提供問卷資料,引進訪問主管人員,並再三地提供意見,使本文內容更為充實,非常感激;董師翔飛,銓敘部第三司黃安山司長,行政院人事行政局訓練組徐忱組長,及梁正弘專員,台灣省政府人事處吳堯□專門委員等,不斷地提供資料,說明實況,給我研究方便,林錫俊、王錦章等多位學長的熱心協助,一同銘謝之。
筆者駑鈍,才學淺薄,研究本文雖已盡力,繆誤之處必多,懇乞師長,及各方學者先進,不吝指教,無勝感荷!
程金安謹識六十四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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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勞動基準法退休金制度調整之研究黃琴雀 Unknown Date (has links)
老年作為一種社會風險,在工業化社會逐漸為從屬身份的老年勞動者無力承擔。於是,先進工業國家遂發展出由政府建構社會保險老年年金制度,提供老年國民第一層的經濟保障,使其基本生活無庸匱乏,然後,再兼顧個人公平性,由政府立法鼓勵企業以福利方式辦理退休金制度,提供老年經濟安全第二層保障,俾退休勞工得享有適當之生活水准。實則我國早於民國三十九年即開辦有勞工保險老年給付。然而,以行政命令規範之廠、礦工人退休規則並無法之拘束力,其後,遂有民國七十三年公布實施之勞動基準法,特列退休專章,以法律強制保障勞工之退休權益。
勞基法之公布實施,其中退休金提撥制度由於雖具「強行法」特色,但本質上仍係勞工相對於雇主之「私法」上的請求權,使得於實務上造成一解不開的結。除此,更由於政策制定之初,未能就整體的經社背影統籌規劃,僅依廠、礦工人退休規則增補刪訂而成,更加深了現行規定之爭議性。究其實,勞基法退休金規定之窒礙難行,在於勞工行政單位無視於社會保險老年給付與企業退休金制度本質上差異所致。社會保險老年給付與企業退休金制度,雖均以保障老年時期的經濟安全為目標,且若採行年金給付方式,辦理亦具有相同之外顯形式,然則,由政府運作經營、權義對等的「非營利性」與「公共性」之社會保障制度,與私人企業基於遞延工資或酬庸受雇者的理念所實施的企業退休金制度,仍有根本上的差異,不宜模糊其間界限。
勞基法退休金制度自實施以來,由於未能有效釐清上述二概念間之分際,致爭議不斷,迭有改制之議。民國七十四年間,行政院經濟革新委員會即提出將勞工保險老年給付與勞基法退休金兩者合併為一之構想,惟當時並未獲致結論採行。近來,隨著開辦年金制之時勢所趨,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於規劃勞動者年金時,擬將勞工保險老年給付以基礎年金方式辦理,為保障退休勞工之適當生活水準,亦研議將原勞基法退休金規定合併於勞保老年給付中,採年金方式實施,稱「附加年金」,制度期藉由基礎年金與附加年金二者合一的勞動者年金保險制度之實施,提供退休勞工雙重所得保障,以確保其退休生活得到合理照護。規劃於「勞工保險條例修正草案」中的附加年金制,雖於立法院審查時以母法未修之理由遭擱置,然而將現行退休金制度調整為勞動者附加年金之建制工作,仍在運作推動中,其攸關全國勞工權益至深且鉅,職是,該政策可行性如何,遂有詳加評估之必要。本文即根據國內外相關學理、官方資料、座談會記錄及深度訪談之內容,試從勞、資、政三方面對勞基法退休金此一改革議案之可行程度作評析,期了解附加年金制之限制所在,並提出可行建議,俾我國勞動者退休生活能有實質性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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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金會計處理之研究曾季國, ZEN, JI-GUO Unknown Date (has links)
本文旨在探討目前退休金會計處理理論及實務上的問題,俾為未來處理相關問題之參
考。
第一章 緒論,敘述研究動機、目的、限制及論文架構。
第二章 退休金概述,說明財務報告之目的;性質與背景;退休金在財務報告中的重
要性;會計準則的演進;及現行處理方式的缺失。
第三章 理論之探討,包括負債承認;費用計算;成本分攤;過去與前期服務成本;
精算損益;以及附註揭露等問題。
第四章 退休金之會計處理,就美國會計準則委員會發佈的準則加以說明,並探討其
獲致結論之原因。
第五章 精算配合問題,介紹我國精算學會的概況,以及技術方面的現況,其提出技
術配合的看法。
第六章 結論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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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號公報對上市公司退休金提撥率之影響史正宜, Shih, Cheng-Yi Unknown Date (has links)
論文提要
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十八號的實施,將企業退休金費用之認列與退休基金之提撥分別處理,企業應依精算退休金成本認列退休金費用,不以退休金之提撥為基準,故企業之退休金提撥決策受退休金費用認列之影響較以往大幅降低。在第十八號公報實施之後,若企業持續不足額提撥退休基金,則原先提撥率偏低且以提撥額認列退休金費用的企業會面臨退休金費用及退休金負債鉅額上升的情況。改善此窘境的方法之一,便是增加退休基金的提撥水準,以降低退休金負債及未來的退休金費用。由於國內普遍存在退休金提撥偏低的情況,故本研究試圖探究第十八號公報的實施,是否會造成上市公司退休金提撥率因而變動,並探究在現況之下,退休金提撥率與財務因素之間的關係。
經實證結果,本研究獲致的結論如下:
一、第十八號公報的實施,與退休金提撥率成顯著正相關,顯示上市公司會因第十八號公報的實施,而提高其退休金提撥率。
二、第十八號公報實施之後,企業的退休金提撥率與財務因素之間的關係如下:
1. 以(提撥金額/已付薪資總額)衡量退休金提撥率時:
(1)流動比率與退休金提撥率成顯著正相關,顯示當企業資金較充裕時,會增加其退休金提撥率。
(2)總資產報酬率與退休金提撥率成顯著負相關,顯示當企業本身之總資產報酬率較高時,會減少其退休金提撥率。
(3)長期負債比率與退休金提撥率成顯著負相關,顯示企業會藉由減少對退休基金的提撥,以內部負債融通資金,而減少對外舉債。
2. 以(提撥金額/淨退休金成本)衡量退休金提撥率時:
(1)總資產報酬率與退休金提撥率成顯著負相關,顯示當企業本身之總資產報酬率較高時,會減少其退休金提撥率。
(2)長期負債比率與退休金提撥率成顯著負相關,顯示企業會藉由減少對退休基金的提撥,以內部負債融通資金,而減少對外負債。
(3)退休金提撥不足程度與退休金提撥率成顯著負相關,顯示以往提撥不足的企業,其退休金提撥率仍然較低,並未藉由增加對退休金的提撥改善其提撥不足的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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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金計劃會計處理之研究 / The Resarch of Pension Accounting黃美惠, Hwang,Meei Huey Unknown Date (has links)
本論文主題為退休給付的會計處理,而內容共分六章。第一章:說明論文的研究動機、研究目的、及論文架構。第二章:首先概述退休計劃的演進、性質、類別,然後介紹美國退休會計準則自APB No.8至SFAS No.106 間的演進,最後再介紹英國及加拿大的退休給付會計準則。第三章:介紹退休金(Pension )會計的處理,主要分成退休金成本、資產負債及附註揭露三方面來討論。退休金成本主要探討退休金成本各項組成分子的性質,及其認列、衡量與會計處理。資產負債方面則是以計劃資產的評估、退休金負債的衡量,及其資產負債的認列與會計處理。而附註揭露方面分成準則規定的揭露事項及其他建議的揭露事項兩方面說明。本章主要以美國SFAS No.87的準則為討論主題,而另外以英國 SSAP24的規定作為比較說明。第四章:介紹退休後給付(Postretirement Benefits )會計的處理,亦分成退休後給付成本、資產負債及揭露事項三方面說明,但因退休金與退休後給付二者性質不同,而二者的會計處理頗多相同,故本章探討針對會計處理不同處、及相同處但因性質不同而產生之不適當加以說明。第五章:介紹我國退休金的會計處理。因現行退休金會計實務與法令規定習習相關,故先說明我國退休金制度相關法令,再介紹現今實務作法及其缺失,最後再說明我國第十八號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的制訂及其施行時可能遭遇的問題。第六章:結論與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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