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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企業退休金提撥決策困素之研究徐慈蓮, Shui, Lotus Unknown Date (has links)
我國於民國八十年十二月發佈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十八號「退休金會計處理準則」,經過四年的宣導與緩衝期間,已於八十四年底依上市或公開發行與否分階段實施,但仍引起企業界強烈的反應,尤其關切依此號公報揭露退休金提撥狀況對其財務狀況、營業損益可能產生之影響,因此,本論文之目的即在研究影響企業提撥退休金決策之因素、不同性質的企業所決定之退休基金提撥率是否有差異、不同性質的企業提撥退休金時,所考慮之因素是否有差異,以及退休基金提撥率與財務因素間之關係,以供政府推行退休金提撥政策之參考。
本論文根據文獻探討,歸納出十一項可能影響企業提撥退休金決策之因素,非財務因素有五項:1.員工平均年資、2.員工流動率、3.最近五年退休員工人數、4.公司是否有勞保或人身保險,及5.激勵員工士氣;而財務面之因素有七項:1.薪資費用、2.租稅優惠、3.財務調度、4.財務結構、5.企業獲利率、6.當期淨利,及7.公司規模。有關不同性質企業之分組則依企業類型、退休辦法/退休基金與人力結構三種標準劃分為六個細項。
經實證結果,本研究獲致之結論如下:
(一)大部份之企業提撥退休金時,主要考慮員工平均年資、員工流動率、最近五年退休員工人數以及薪資費用等四項與精算假設有關之因素。
(二)依員工平均年齡分組之企業其退休基金提撥率有顯著的差異,平均年齡愈高之企業其退休基金提撥率亦愈高。
(三)除租稅優惠與財務調度外,都至少有一個因素會因企業性質不同,而影響其是否被列為決策時考慮之因素。
(四)稅率之長期趨勢(稅率的虛擬變項)與退休基金提撥率呈顯著的正相關,其影響較稅率之短期趨勢(稅率的連續變項)大;而財務調度及當期淨利對退休基金提撥率僅有些影響。
本研究依此結論建議會計主管宜充分瞭解退休金提撥、退休金負債與退休金費用三者的關係,以使退休金之提撥在符合精算假設之前提下,降低對企業理財之影響;政府宜以租稅優惠鼓勵企業提撥退休金,落實退休福利,保障老年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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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FRSs適用調整對退休金之影響-以台灣上市櫃公司為例 / The influences of pension on the application of IFRS1-A study on listed companies in Taiwan洪靖琇, Hung, Ching Shiu Unknown Date (has links)
本論文除探討我國現行公報之退休金會計處理準則與國際會計準則員工福利之會計原則轉換適用上之異同,以供投資人對未來員工福利於財報上之揭露及定義異同之參考及了解。此外,本論文以X上市公司,以及目前台灣上市櫃公司為例,在退休金於首次適用IFRS,對案例公司所造成財務報表上之各項數據影響進行探討。
研究結果發現,導入國際會計準則後,對X上市公司,主要因為折現率差異,以及首次適用所採取一次性認列,造成X公司退休金負債增加、退休金成本增加、保留盈餘減少及公司淨值之減少。對案例之上市櫃公司而言,確定福利計畫相關負債、負債總額將增加;至於因首次適用國際會計準則需一次性調整,將導致保留盈餘、股東權益及公司淨值之減少。研究並發現退休金負債、退休金費用與保留盈餘之增減,五公司成立年數及公司人數有關,其中負債增加者較負債減少者之公司成立年數平均較長,平均人數也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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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勞動基準法退休金制度調整之研究黃琴雀 Unknown Date (has links)
老年作為一種社會風險,在工業化社會逐漸為從屬身份的老年勞動者無力承擔。於是,先進工業國家遂發展出由政府建構社會保險老年年金制度,提供老年國民第一層的經濟保障,使其基本生活無庸匱乏,然後,再兼顧個人公平性,由政府立法鼓勵企業以福利方式辦理退休金制度,提供老年經濟安全第二層保障,俾退休勞工得享有適當之生活水准。實則我國早於民國三十九年即開辦有勞工保險老年給付。然而,以行政命令規範之廠、礦工人退休規則並無法之拘束力,其後,遂有民國七十三年公布實施之勞動基準法,特列退休專章,以法律強制保障勞工之退休權益。
勞基法之公布實施,其中退休金提撥制度由於雖具「強行法」特色,但本質上仍係勞工相對於雇主之「私法」上的請求權,使得於實務上造成一解不開的結。除此,更由於政策制定之初,未能就整體的經社背影統籌規劃,僅依廠、礦工人退休規則增補刪訂而成,更加深了現行規定之爭議性。究其實,勞基法退休金規定之窒礙難行,在於勞工行政單位無視於社會保險老年給付與企業退休金制度本質上差異所致。社會保險老年給付與企業退休金制度,雖均以保障老年時期的經濟安全為目標,且若採行年金給付方式,辦理亦具有相同之外顯形式,然則,由政府運作經營、權義對等的「非營利性」與「公共性」之社會保障制度,與私人企業基於遞延工資或酬庸受雇者的理念所實施的企業退休金制度,仍有根本上的差異,不宜模糊其間界限。
勞基法退休金制度自實施以來,由於未能有效釐清上述二概念間之分際,致爭議不斷,迭有改制之議。民國七十四年間,行政院經濟革新委員會即提出將勞工保險老年給付與勞基法退休金兩者合併為一之構想,惟當時並未獲致結論採行。近來,隨著開辦年金制之時勢所趨,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於規劃勞動者年金時,擬將勞工保險老年給付以基礎年金方式辦理,為保障退休勞工之適當生活水準,亦研議將原勞基法退休金規定合併於勞保老年給付中,採年金方式實施,稱「附加年金」,制度期藉由基礎年金與附加年金二者合一的勞動者年金保險制度之實施,提供退休勞工雙重所得保障,以確保其退休生活得到合理照護。規劃於「勞工保險條例修正草案」中的附加年金制,雖於立法院審查時以母法未修之理由遭擱置,然而將現行退休金制度調整為勞動者附加年金之建制工作,仍在運作推動中,其攸關全國勞工權益至深且鉅,職是,該政策可行性如何,遂有詳加評估之必要。本文即根據國內外相關學理、官方資料、座談會記錄及深度訪談之內容,試從勞、資、政三方面對勞基法退休金此一改革議案之可行程度作評析,期了解附加年金制之限制所在,並提出可行建議,俾我國勞動者退休生活能有實質性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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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金會計處理之研究曾季國, ZEN, JI-GUO Unknown Date (has links)
本文旨在探討目前退休金會計處理理論及實務上的問題,俾為未來處理相關問題之參
考。
第一章 緒論,敘述研究動機、目的、限制及論文架構。
第二章 退休金概述,說明財務報告之目的;性質與背景;退休金在財務報告中的重
要性;會計準則的演進;及現行處理方式的缺失。
第三章 理論之探討,包括負債承認;費用計算;成本分攤;過去與前期服務成本;
精算損益;以及附註揭露等問題。
第四章 退休金之會計處理,就美國會計準則委員會發佈的準則加以說明,並探討其
獲致結論之原因。
第五章 精算配合問題,介紹我國精算學會的概況,以及技術方面的現況,其提出技
術配合的看法。
第六章 結論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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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號公報對上市公司退休金提撥率之影響史正宜, Shih, Cheng-Yi Unknown Date (has links)
論文提要
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十八號的實施,將企業退休金費用之認列與退休基金之提撥分別處理,企業應依精算退休金成本認列退休金費用,不以退休金之提撥為基準,故企業之退休金提撥決策受退休金費用認列之影響較以往大幅降低。在第十八號公報實施之後,若企業持續不足額提撥退休基金,則原先提撥率偏低且以提撥額認列退休金費用的企業會面臨退休金費用及退休金負債鉅額上升的情況。改善此窘境的方法之一,便是增加退休基金的提撥水準,以降低退休金負債及未來的退休金費用。由於國內普遍存在退休金提撥偏低的情況,故本研究試圖探究第十八號公報的實施,是否會造成上市公司退休金提撥率因而變動,並探究在現況之下,退休金提撥率與財務因素之間的關係。
經實證結果,本研究獲致的結論如下:
一、第十八號公報的實施,與退休金提撥率成顯著正相關,顯示上市公司會因第十八號公報的實施,而提高其退休金提撥率。
二、第十八號公報實施之後,企業的退休金提撥率與財務因素之間的關係如下:
1. 以(提撥金額/已付薪資總額)衡量退休金提撥率時:
(1)流動比率與退休金提撥率成顯著正相關,顯示當企業資金較充裕時,會增加其退休金提撥率。
(2)總資產報酬率與退休金提撥率成顯著負相關,顯示當企業本身之總資產報酬率較高時,會減少其退休金提撥率。
(3)長期負債比率與退休金提撥率成顯著負相關,顯示企業會藉由減少對退休基金的提撥,以內部負債融通資金,而減少對外舉債。
2. 以(提撥金額/淨退休金成本)衡量退休金提撥率時:
(1)總資產報酬率與退休金提撥率成顯著負相關,顯示當企業本身之總資產報酬率較高時,會減少其退休金提撥率。
(2)長期負債比率與退休金提撥率成顯著負相關,顯示企業會藉由減少對退休基金的提撥,以內部負債融通資金,而減少對外負債。
(3)退休金提撥不足程度與退休金提撥率成顯著負相關,顯示以往提撥不足的企業,其退休金提撥率仍然較低,並未藉由增加對退休金的提撥改善其提撥不足的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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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商業年金保險與公立中學教師退休金規劃 / Annuities and the pension plan of the public senior high school teachers陳志堅 Unknown Date (has links)
台灣和世界一樣,人口持續老化,此外台灣在2011年是世界出生率最低的國家,同時在政府財政不斷赤字下,更使政府對公立教師所辦理的第一層社會保險退休年金、第二層對公教所辦理的退休職業年金,陷入前所未見的財務困難,各種精算報告明顯指出,未來十到二十年間,公教退休基金破產,指日可待,因此公教人員退休金制度等的改革浪潮,風起雲湧。
老年人退休金的主要需求來自於:一、一般日常生活需用的費用;二、因為身體退化關係,可能產生的醫療或長期照顧的費用;三、優渥生活品質額外產生的費用。一般民眾包括老師在計算退休金需求時,大多設想到第一項,最多還會設想到第三項。少有人設想到第二項,因為造成退休金需求低估。本研究在個案研究上,對一、二、三項都有著墨。
本研究探討公立中學教師的退休金規劃中,探討商業年金保險對其幫助。主要分為二類族群,一種是擁有退休撫卹制度舊制與新制混合的待退教師;另一種是純粹擁有新制的教師。首先就退休時所需的生活費用與探討政府能給予的退休年金改革前的狀況與改革後的狀況,加上本身自行理財的資產計算退休不足度。再依不同族群,給予商業年金保險的資產配置比例的建議,並討論其規劃前與規劃後的效益差別,進而闡述商業年金保險可保障長壽風險的不可取代性。
本研究做出以下結論:一、若想要規避長壽風險,那就需要年金保險、二、未來政府公教退休年金改革方向,給付只會更少,不會更多;三、商業年金保險和其他資產可以互補或替代;四、開放公保年金化,對新制教師有利月領退休金,降低長壽風險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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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韓兩國勞工退休金制度比較研究崔正憲 Unknown Date (has links)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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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退條例忠實義務之研究-以信託架構為例徐士婷 Unknown Date (has links)
勞工退休金條例於民國94年7月1日正式施行。此制度最重要的特色為個人帳戶之確定提撥制度。企業退休金採行確定提撥模式,國外經驗多以信託模式運作,與我國強制勞工提撥儲蓄、配合保證收益規範之單一基金集體運作制度有所不同。
國外退休基金運作過程,主管機關多針對受託人、受委託之基金經理人、資產保管者等人之「忠實義務」加以規範。強調以忠實義務條款,將忠實義務人處理事務之方法標準化,以保障勞工大眾權益。但我國勞工退休金條例第四十二條條文內容,並未針對其所謂「管理人忠誠義務」作實質內容規範,同時在違反效果部份也附之闕如。
本研究以忠實義務之起源「信託關係」開始討論,進一步介紹英、美、香港信託法及退休金法中,相關忠實義務之實質內容與違反效果,並從「忠誠義務、謹慎投資注意義務、與授權義務」三方面探討忠實義務之相關規範。
最後本研究建議勞工退休金條例第四十二條應充實相關實質內容與違反效果,將管理退休基金之各忠實義務者行為標準化,同時建議我國未來基金經營架構可朝信託模式邁進,以金融機構或雇主為受託人,輔以成立補償基金或受託人購買專業彌償責任保險的方式,將企業退休金制度回歸自由經營本質,而政府權位則提升至監管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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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資源管理及運用與企業退休金制度設計之研究徐崇善 Unknown Date (has links)
人力資源管理策略運用作為管理思想的一環,原本就和社會經濟情勢息息相關,特別是在當前全球化發展助益下,受影響的層面,幾乎涵括了政治、經濟、社會價值與社會秩序等廣泛議題,意即人力資源管理策略運用所面臨的是來自於世界各國社會經濟環境的考驗。誠如管理學大師彼得杜拉克所言:「人是我們最大的資產」,人力資源管理要塑造出優勢的企業文化、正面的企業形象、良好的工作環境,以具前瞻性的獎勵計劃與引導設計,減少控制與威權管理,吸引優秀人才與維繫人才。
拜資訊科技的發達,藉著網路無遠弗屆的特性,工作型態多樣化與豐富化的程度已超出想像的範圍,員工與組織之間的關係因工作型態的不同,產生勞動本質根本的改變,員工不再為單一組織服務的工作態勢逐漸成型。企業在競爭力新戰場所爭奪的是可移動的智慧資本,卻又不能不面對成本的壓力,在經常重組與不斷轉型的時期,台灣的勞工退休金制度因經濟社會的發展成為「可攜式」的個人帳戶,企業在不斷轉型的過程中如何以適當的人力資源管理及運用作為因應,在進行以「人」為中心的業務流程改造與組織架構的調整時,能符合法令規範且持續維持人力質量的精緻化。本文各章節要點說明如下:
第一章:緒論
研究動機與目的、研究方法、研究範圍限制及流程架構。
第二章:文獻探討
人力資源管理的各功能領域是相互關聯及相互影響,策略性人力資源管理就是在促使人力資源管理的各項功能,成為一種相互支持的綿密網路,將組織的資源有效發展成競爭優勢的運用,結合組織成員之發展與組織目標,有效的達成組織任務。在資訊科技不斷革新的趨勢下,企業與員工都需要持續不斷學習與成長,以適應未來的環境,高素質的人力是企業賴以生存的重點;然而,勞動法制的變遷,瓦解了員工對組織的承諾,員工忠誠度持續下降,若是以人力資源作為競爭優勢,必需有效彌補日益淡薄的勞資關係。
第三章:企業退休金制度及其影響
由企業退休金制度之重要性,理論與演進,說明實施企業退休金制度之必要,探討不同國家的企業退休金制度文獻,期能由此提供我國企業退休金制度設計的觀念。環境改變及對企業的影響、因應策略摘要圖示如下圖
第四章:個案研究
由個案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功能的SWOT分析,歸納出個案公司內部環境之優勢與劣勢、外在環境之機會與威脅,提出企業退休金制度是有效對策的重要因子;接續以個案公司企業退休金制度設計實務與效益分析提供印證。
企業退休金制度,對員工而言,是在現有法令規定之下,提昇退休後生活達適當水準,使員工的利益最大化,不僅可確保核心人才的維護,當薪資成長趨緩時仍能視組織經營成果提供誘因,同時可使組織保有長期活力與競爭力,無論是對個案公司或是對員工而言,此舉符合雙方利益,也確保個案公司核心人力之維護。
第五章:結論與建議
綜合各章之探討及個案研究提出企業退休金制度結論,並對勞工退休金新制提出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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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企業退休金提撥制度與財會準則第十八號公報之關聯性研究邱幼惠, Chiu, Yu-Hui Unknown Date (has links)
在老人絕對數量與相對比率逐漸增加、產業結構改變、扶養意識與能力低落之今日,老年經濟安全的問題日益顯得重要。睽諸已開發國家之經驗概況,皆以「確保老年經濟安全」此一保障制度列為其主要施政內容,其中大多採行世界銀行之多層年金保障制度,利用重分配、儲蓄和保險三項不完全相容之功能搭配運用,並依國情、經濟狀況與人口結構等因素取得最適之平衡模式,達成各種社會與經濟的目標。
我國目前亦實施多層老年保障年金制度,回顧過去行之多年之公、勞保制度,不難發現其給付水準普遍有偏低之情況,僅能提供老年基本之生活保障。而規劃中之國民年金亦將採取「業務分立、內涵整合」原則之社會保險方式辦理,強制25歲至64歲之國民一律參加,而無法依照不同身份、類別設計符合個別需求,故不易以提高繳納保費來提升老年生活保障程度。再者,依過去公共年金計畫之經驗,常有超出意料之外使財政負擔日益加重,進而產生世代間負債之移轉,導致年金制度之推行影響其他市場之運作。在在都顯示第二層職業年金之不可或缺性,因此惟有公、私年金之互相搭配方得建構完整之老年經濟安全保障體系。
我國勞動基準法中規範之退休金給付辦法,賦予企業給付退休金之義務,而此義務係屬之企業經營成本,在尚未制訂一套公認準則時,企業實務上多按所得稅法第33條為相關之退休金會計處理,係以當期提撥之退休金準備或提撥之退休基金作為當期退休金費用,導致財務報表無法公正允當的表達。證管會有鑑於此,乃委託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制訂第十八號公報「退休金會計處理準則」,明訂企業應於財務報表中充分揭露退休金之提撥狀況,避免企業藉由退休金提撥的手段而操縱損益。第十八號公報雖未規範企業應如何提撥退休基金,但已明訂相關退休金費用、退休金負債等項目應於財務報表上列示、揭露,故公報之實施勢必會影響企業之提撥策略,因此,本研究試圖瞭解公報實施前、後與勞基法賦予企業退休金給付義務間之關聯性,是否會因公報之實施而改變企業之退休金提撥策略。除此,對於不同性質之企業於決定退休金提撥水準是否有所差異?一般企業提撥退休金考慮之因素為何?及勞委會擬定之「勞工退休金條例草案」與現況制度比較等問題作一探討,相信本研究將有助於進一步架構我國完整之老年退休保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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