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專業分工的結果,政府的政策常涉及若干機關之職權,因此,唯有靠各機關在行
動上的分工合作、協調一致,方能有所成。然而,環觀諸項社會事件的發生常因政府
各機關的本位主義作祟,甚而在事件發生後仍然推誘卸責,使事件的解決遷延時日,
或日益擴大,造成更大的損失。喧騰一時的桃園縣蘆竹鄉鎘米外流事件即是最好的例
證,致引發筆者撰寫本論文的動機。
本文之重點,在探討政策執行過程中影響各機關協調的變數,找出問題的症結所在,
進而提出改進建議,以做為政府施政之參考。
在章節的安排上,內容如下:
第壹章緒論,說明本文的研究動機、目的、研究方法與限制。
第貳章為理論架構,首先對相關概念作一闡釋,再介紹國內外所作相關之研究,進而
根據幾位學者所提出相關之理論架構,釐出與本事件切合之變數,建構成為本文之分
析架構。
第參章為鎘米事件分析,首先將鎘米事件的始末作一時序性的介紹,進而匯整出相關
的權責機關,使責任明確化,最後敘述各權責機關的協調狀況。
第肆章為鎘米事件解決過程協調之研究。本章乃以分析架構中之四個變數一一政策標
準與目標、政策資源、官僚資源、機關間之溝通一一來討論其症結所在。
第伍章為結論與建議。針對研究之發現撰寫本文結論,並提出改進建議。
Identifer | oai:union.ndltd.org:CHENGCHI/B2002005172 |
Creators | 陳慧珍, CHEN,HUI-ZHEN |
Publisher | 國立政治大學 |
Source Sets | National Chengchi University Libraries |
Language | 中文 |
Detected Language | Unknown |
Type | text |
Rights | Copyright © nccu library on behalf of the copyright holder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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